浓绿万枝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
这个春天,因为文明而动人。
从4月9日开始,全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宜春市和武宁县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本报从4月10日起,连续4天刊发相关报道。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宜春市和武宁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获得了我省首届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光荣称号。
宜春市和武宁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创建文明城市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市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体,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应该围绕人的需求和发展来展开。要为人民群众创造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和优良的秩序,为他们安居乐业提供一个文明舒适的环境。要立足民需,抓基础设施;着眼民生,搞环境整治;顺乎民意,做城市管理。
宜春市和武宁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创建文明城市要以和谐为魂,着力促成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城市的文明水准取决于城市的和谐程度。创建文明和谐的城市,市民是关键、是基础。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提高市民素质,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促成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应有之义。只有围绕和谐主题,广泛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才能发挥市民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创造性,真正体现“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民为主”的创建原则,使社会各界、男女老幼,精力向城市创建集中,力量向城市创建凝聚。
宜春市和武宁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经验还告诉我们,创建文明城市要以创新为要,着力构建长效的创建机制。
应该清醒地看到,创建文明城市是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一项惠泽全体市民的民心工程,不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必须做长期不懈的努力,不仅要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结果,更要重视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和形成长效机制。要通过远学近比,不断创新,在实践中摸索和形成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文明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城市创建没有终点,机制创新永无止境。即便是对于荣获了我省首届文明城市(县城、城区)的宜春市和武宁县来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依然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上下一心齐努力,见贤思齐共奋进,在全省范围内掀起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并以此为起点,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山清水秀、和谐平安的新江西,在新的起点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