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胡 萍 黄继妍
以“兴商建市”发展起来的义乌,不仅创建了世界上最大的小商品市场,实现了城乡生产发展、居民生活宽裕、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在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理念下,走出了一条以专业市场带动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4月13日,记者走进义乌市大陈镇二村,犹如置身于一个现代化的花园式农村。绿树掩映中,一排排欧式民宅错落有致地分布着。沿着宽敞、洁净的道路,我们走进了村民王荣林家。王荣林一家5口人,三层半的楼房,占地128平方米,共6个房间。他说:“现在,我们的村庄比城里还好呢!”
如今,大陈二村70%的农民住上了别墅和公寓式套房,人均年收入超万元。村里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统一排放、所有管线埋入地下;每个村民都买了养老保险、办了医保,每年还可从村集体收入中领取福利……大陈二村,已成为浙江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从自发搞旧村改造、政府推动“小五化”建设,到推进城乡一体化行动,再到目前的建设新农村,义乌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轨迹清晰,特征鲜明,成效明显——
2001年,为实施以路面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为重点的农村现代化建设,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进行旧村改造、村庄整理、环境整治,使农村面貌开始发生显著变化。
为缩小城乡差距,义乌市委、市政府逐步把工作重心从偏重城市的非均衡发展向城乡并重的均衡发展转移。2003年7月,义乌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2006年,出台了《义乌市新农村建设二十条》。
新农村建设需要资金投入。义乌依靠商贸业和工业的发展,积累了雄厚的财政资金。从1996年开始,义乌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作为农业发展资金。仅2005年,市财政对“三农”投入就达16.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三分之一以上。
为拆除城乡之间的“篱笆”,义乌大刀阔斧地对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进行改革,出台农民就业、培训等方面的规定,对使用本地农民的企业进行奖励,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给予补助,让农民和市民享受“一体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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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义乌实现了“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成为中国第一个推行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的县级市。目前,义乌城市化水平达60%。全市城乡已基本实现道路、公交一体化,全市8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到城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8.6万名被征地农民全部享有养老保障,46万名农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35元,在全国名列前茅。“十五”期间,义乌投资3.4亿元,兴办农村文化事业。
记者感言
义乌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让全国瞩目,是因为义乌抓住了发展这一要务。只有经济发展了,城乡统筹才有保障。义乌在新农村建设中紧紧围绕小商品市场建设来进行城乡统筹,解决了城市(小商品市场建设)与农村(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关系,走出了一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道路。对我省来说,义乌尤其值得学习之处还在于它较好地解决了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问题。通过制定《义乌市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新农村建设二十条》等,消除了造成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