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3月30日,本报报道了四特酒厂修水“打假”风波,新华网、中国食品招商网、中国食品产业网等著名网站进行了转载,社会反响强烈,不少读者和网友纷纷谴责四特酒厂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采取的“霸王行为”,同时对受害人周国雄的遭遇表示同情,建议其状告四特酒厂。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杨峻律师表示,有必要的话,他将免费为周国雄提供法律服务。
周国雄:“我这是真四特!”
事件回放
■真酒当成假酒打,经销商损失惨重
2006年12月26日,四特酒厂派人到修水打假,举报白酒经销商周国雄销售的三星四特酒为假酒。周国雄在经销的四特酒被扣押之后,四特酒厂出具了产品鉴定书,认定扣押的酒为假酒。周国雄找工商局说明事情的原委:这批酒是从南昌洪城大市场的四特酒代理商处购进的,进价是178元每箱,以每箱190元的价格对外批发,而当地四特酒代理商对外批发的价格是228元每箱,严重冲击了代理商的利益,所以事先四特酒厂就警告过他,如果不从当地代理商处进货,他们将采取措施,将周国雄的酒当成假酒来打击。所以这批酒其实不是假酒而是串货的酒。
周国雄的说法引起了工商执法人员的重视。如是串货,那就属于商业运作范畴,不能当成假酒;如是假酒,那就要查清源头,食品安全非同小可。修水工商局组织人员到南昌展开调查,发现扣押的三星四特酒是串货的可能性很大,为稳妥起见,他们再次要求四特酒厂对这批酒进行鉴定。紧接着,在今年1月10日、18日,四特酒厂又连续出具了两份产品质量鉴定说明书,明确说明:该酒口感不对,包装装潢及理化指标与四特酒厂生产的三星四特酒不符,属假冒产品。
周国雄坚持为被扣押的酒讨要说法:四特酒厂的产品鉴定不能作为依据,须有质监部门的检测报告。2月9日,周国雄终于等来了检测结果:经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四特酒厂企业标准要求,是正宗的四特酒。2月12日,修水县工商局决定返还周国雄等被扣押的三星四特酒,当时周国雄被扣押的白酒为270箱,因多次送检损失4箱,实际返还266箱。
最新进展
■法报律师:四特酒厂侵权,愿为周国雄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真相大白之后,周国雄一直找四特酒厂和修水县工商局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结果。本报披露“打假风波”后,很多网友就此事发表看法,认为四特酒厂作为知名企业,为自身利益恶意“打假”,实在有损企业形象。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杨峻律师称,四特酒厂做出的鉴定不构成伪造证据罪,因为企业本身并没有做鉴定的主体资格,他所做的鉴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就此事而言,四特酒厂的行为存在违法的地方,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应该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和赔礼道歉。杨律师表示,如果周国雄起诉四特酒厂,他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此前,记者就周国雄如何维权也采访了修水县工商局负责人,他说,工商局不能直接对四特酒厂的行为作出处罚,但周国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特酒厂赔偿损失。
■四特酒厂寻求私了遭拒
在本报报道之后,迫于舆论的压力,四特酒厂派人到修水,通过县领导找到周国雄的哥哥,提出赔偿律师费6000元(周国雄为讨回扣押的四特酒曾因请律师花费6000元),但不同意登报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费。双方的协商不欢而散,周国雄认为四特酒厂把真酒当成假酒打让他的生意一落千丈,这场打假风波足足让他两个多月夜不成寐,他的精神损失又有多大?他坚持称如果四特酒厂不积极履赔,他只能走法律途径。
各方说法
■工商局:四特酒厂垄断经营违法
修水县工商局负责人明确地表示:“四特酒厂规定白酒经销商只能从区域代理商处进货,实际上是一种垄断行为,这是违法的。”
■四特酒厂:不这么做市场会乱
四特酒厂总经理助理郭栋称,一些有条件的白酒生产厂家直接将区域条形码打在防伪标志上,这样代理商就不可能串货,实际很多白酒生产厂家都是这么操作。他说,白酒生产厂家如果不这么做,市场就会乱,就不能保证厂家和代理商的利益。
■专家:企业打“亲儿子”缘于垄断经营
江西财经大学陈立红讲师认为,发生在修水县的这起扣押真三星四特酒事件,从某种角度上讲,这与变相的强买强卖没有区别。换言之,其具有不可“复制”的自然垄断性,从这种垄断性质出发,最终传递、体现到消费者的购买价格上。这也许就是厂家为何动手打死亲儿子的主要原因。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把自己生产的真酒当成假酒来打,不仅能引起法律意义上的思索,更能引起人们对一个企业诚信经营的担忧。
□文、图/记者张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