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孩子生下来时血淋淋的,很吓人的样子,我用自来水帮他把头冲干净,孩子就哇哇大哭起来。我担心被人听见,心里很害怕,一急之下就把他扔出窗外了……”
今年2月,年方二十岁的安徽女子林萍(化名),在南昌的一家网吧自断脐带忍痛产子,听到婴儿啼哭出于害怕将之抛出窗外。可怜的孩子摔下了二楼,还没来得及享受母爱,便匆匆离开了这个世界。
追溯起原因,林萍在外打工时与人恋爱后未婚先孕。感情破裂后,她与孩子的父亲失去联系。来到南昌后,钱包又被人偷了,身无分文的林萍网吧产子,无依无靠,考虑自己无经济能力,担心养不活孩子,冲动之下,她将刚出生的婴儿扔出窗外。
20日,南昌中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萍有期徒刑5年。
庭审时狠心母亲哭诉抛婴过程
4月20日下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萍(化名)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林萍现年20岁,安徽省舒城县人,因涉嫌故意剥夺亲生儿子生命,被南昌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林萍身高1米63左右,眉目清秀但仍带着稚气,举手投足显得有些怯弱。庭审过程中,林萍因情绪波动大一直低声抽噎。
审判长:当时是怎样将孩子扔下二楼的?
被告人:孩子生下来时候血淋淋的,很吓人的样子,我用自来水帮他把头冲干净,孩子就哇哇大哭起来,我担心被人听见,很害怕,就把他扔出窗外了。
审判长:为什么要将孩子扔出窗外?
被告人:我和孩子的父亲失去了联系,又不敢将怀孕的情况告诉家里。自己当时身无分文,没有能力养活孩子,就把孩子扔了出去。
审判长:有没有想到后果?
被告人:当时顾不了那么多,头脑中一片空白。
审判长:为什么不向周围的人求助?
被告人:我当时感觉肚子痛,但不知道是快要生了。
审判长: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的?家人知道吗?
被告人:怀孕5个多月自己才发现,医生说引产对身体不好所以就留着。父亲的脾气不好,不敢告诉家人。我不清楚男朋友的具体地址。
审判长:孩子的父亲知道你怀孕吗?态度如何?
被告人:知道。他开始表示不想要,后来又说要生下来。
检察机关指控其故意杀人罪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2007年2月5日凌晨4时,被告人林萍在位于南昌火车站附近的世纪风网吧上网时,在该网吧厕所产下一名健康男婴,并将其扔出窗外。路过市民发现后将该男婴送往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婴儿系钝性外力作用下下颅直接接触硬性物体造成颅脑损伤,硬膜下血肿,脑损伤广泛性出血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凶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刑事照片、法医学鉴定书、证人证言等证据。检察官提出,林萍将亲生婴儿抛下楼的行为足以让人震惊,这一行为既有客观原因又有其主观原因。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林萍故意剥夺亲生儿子生命,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辩称身无分文无奈抛婴
林萍在庭审中表示,她因到南昌找朋友,手机和钱包被人扒窃了,身无分文,自己无奈中到网吧上网,想通过网络让朋友汇钱,但没想到在网吧临产。自己不敢惊动他人,只好忍痛把脐带弄断,生下孩子。孩子扔下楼后有人发现后报案,公安人员找到她后,将她送往医院治疗。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林萍低头认罪,承认自己在一时冲动之下将孩子扔下了二楼,现在万分后悔,希望法庭能对自己从轻处理。
林萍的辩护人提出,林萍出生在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当中,父母每日为生计而奔波,林萍在读完初中后离家外出打工,在郑州打工期间认识了男朋友。意外怀孕,却因为害怕责怪不敢告诉家人。在网吧生下孩子后采取了将孩子抛下二楼的极端方式来处理,而不懂得向周围的人求助。
辩护人提出,林萍之前从来没有过违法行为,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不大,是因为年少无知才导致了这一悲剧。法律知识的匮乏使林萍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因为身无分文,她独自在网吧的卫生间分娩,忍受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从未婚怀孕到初为人母,林萍一直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况当中,法院应当考虑其处境,对其从轻处理。
狠心母亲被判故意杀人罪
当日下午4时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在经过审判庭15分钟的合议后,此案继续庭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怀孕后,怕家人责怪,不敢透露。在南昌一网吧中产下一男婴后,想到生活无着,无能力抚养,于是将婴儿扔下网吧楼下,导致婴儿死亡。林萍漠视生命,故意剥夺亲生儿子性命,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其年少无知,涉世未深,生子时孤立无援,故可视为犯罪情节较轻。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林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庭审结束时,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服判,林萍表示自己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文/芦建国、李茂芹、记者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