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谢宗博 谢金彪]报道:望着即将开业的乡卫生院,正在病中的修水县漫江乡牌坊村村民张礼英欣喜地说:“好啊!以后做血常规、心电图检查,再也不需要跑远路,上县城了。”
近日,省财政下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国债专项资金8450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资金5350万元,占总数的63.3%;县医院、中医院以及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资金分别是1470万元、1200万元和430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7.4%、14.2%和5.1%。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农民就医难、治病难问题,改善乡镇卫生院等房屋破旧、基本医疗设备短缺状况,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将共同努力,争取在2010年建成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省财政要求各地把建设业务用房,加强基本设备装备,提高技术队伍水平和能力,加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规章制度与加强管理等几个方面纳入到本地编制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同步推进。
记者还了解到,8450万元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投入到国家指定江西省2006年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中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的业务用房建设。不得挪用,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不得用于购买已建成房屋。同时,当地人民政府担负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配套资金,设立专户对建设资金予以落实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