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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11名退休工人的工厂,竟有5人早已亡故,企业一直冒领着他们的养老金,时间最长的超过10年。
从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景德镇对全市约1/3的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发放资格认证,有503人未参加,其中190人被确认死亡,但部分家属和单位在参保者死亡后未及时汇报,存在冒领养老金的情况。据业内人士称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保部门也在研究对策,但难寻根治办法。
为此,法律界专家学者呼吁,应尽快建立专门法律法规,保护社保金。
江西享受社保退休人员达100余万
养老金是城市职工退休后领取的生活保障金。随着工资制度改革,过去职工退休后可继续在原单位领取退休金的做法有所改变,企业不再承担职工的养老,职工在职时由企业、职工个人共同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交纳一定费用,职工退休后便同原单位经济上脱钩,可按月在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据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化服务处宋科长介绍,江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迅速,享受社保的退休人员在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100余万人,每年发放的金额也从几亿增加到了几十亿。
享受社保的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直至亡故。为保证养老金用到实处,退休人员每年都会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冒领养老金现象频发
然而一些人利用社会保险结构难以及时掌握信息的机会,假借已故离退休人员的名义,将“黑手”伸向养老保险金。
从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后与该市46家单位退休人员进行了资格认证。在这46家单位中,共登记退休职工15261名。其中14658人参加了资格认证,具有继续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另外503人未参加认证,被暂停发放养老金。在这503人当中,有190人已确认死亡,413人由于各种原因同样未参加认证。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化服务科科长张建平称,在已确认死亡的190人当中,有部分人的家属、单位没有在此人死亡后及时汇报,存在冒领养老金情况。另外,在413名因故未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当中,也存在有部分人员已经亡故,由他们的家属、单位在长期冒领养老金的情况。
15261人,占景德镇退休人员总人数的1/3。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冒领养老金现象在很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出现。
死人“领”了10多年养老金
据张建平介绍,景德镇市某企业有1000余名离退休人员,平时几个月、甚至一、两年都没有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信息,一听说要认证后,立即就上报十几人死亡。即便如此,在核查中,仍有100多名离退休人员不能及时前来认证,其中就有很多虚报冒领的。在一次稽核过程中,他们竟然发现,一个有11名退休人员的工厂里,竟有5人虚报冒领养老金,更为荒唐的是,其中一人竟然已经亡故了10多年。
罗月娥就职于景德镇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从事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多年。
2004年,她和同事们对景德镇市某国有企业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查到一名女退休工人的退休金有冒领嫌疑。经过细致工作,最终核实,该退休工人已经亡故,她的儿子李某已经冒领其养老金两年多。获悉这一情况后,罗月娥找到李某,令其将冒领的养老金如数退回。可是对方称自己家生活困难,极其不配合工作。
在百般抵赖不奏效的情况下,李某探听到当时负责此项工作的罗月娥的作息时间。一天下班时间,他在半路“巧遇”罗月娥,苦苦哀求,让其不要做得太“较真”。罗严词拒绝。
几天后,李某又在路上堵住了罗月娥,威胁她不要把事做的太绝,不然的话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而类似的经历,她和同事们遇到的不止一两次。
被冒领的养老金难以追回
经过日常工作,业内人士也总结出几种心理致使冒领者铤而走险。
在现行殡葬制度下,享受社保的退休人员死亡后火葬,可以领取3600元丧葬抚恤费,如果实行土葬,则拿不到这笔钱。一些已故离退休人员的家属在对其亲属实行土葬后,知道无法拿到丧葬抚恤费。为了挽回“损失”,他们干脆瞒报死亡信息,虚报冒领养老金,只要虚报冒领半年以上,就冲抵了丧葬抚恤费。
有的人明知虚报冒领属违法行为,但受利益的驱使,在其亲人去世后,社保经办机构可能不会注意到,而且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后,到金融部门取钱只认存折不认人等,使这些人有空可钻,继续冒领养老金。
虽然社保经办机构采取了诸多办法查处虚报冒领养老金人员,但是在发现虚报冒领人员后,只能停止已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以前冒领的养老金难以追回,有的人就抱着多领一些是一些的想法,等事情败露之后再“自然停止”。
那些离退休后回农村居住的人员,因居住地法制观念落后、宗族观念浓厚等,社保工作人员前去查处虚报冒领人员时,整个村庄、包括村委会都串通起来百般阻拦认证工作开展。
社保局: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为何有这么多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出现?张建平认为,造成这种养老金被流失的现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据景德镇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调查统计,景德镇地区现有离退休人员近7万人,其中有5000多人异地居住在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有10000多人因城市改造、拆迁而居无定所,还有大约5000多人离退休后迁至农村养老,真正在原居住地居住的,有确切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的不到50%。这样一来,给资格认证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也给冒领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虽然,景德镇专门设立了举报制度,凡举报有人冒领养老金者,经调查确认,给予200元奖励,但举报者却仍然少之又少。因为大多数人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只要不影响周边邻里的既得利益,一般情况下,周边邻里大都不会“多事”,让冒领者更是有恃无恐。
张建平说,造成养老金被冒领的原因有很多,但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社保局不是公安局,无权调取银行监控录像,这样一来,连最基本的“谁冒领了养老金”都很难弄清楚。即使知道了是谁冒领了养老金,通过社保局的力量,也很难将被冒领的钱追回,更没有相关依据来对其进行处罚。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
省社保局社会化服务处宋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各地都有一些打击冒领养老金的措施,值得借鉴、推广的却很少。社保部门虽然一直在研究对策,却始终没能找到根治之路。
如何防止与打击冒领养老金现象,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社保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的稽查制度,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加强对养老金发放的稽查,对冒领者除追回冒领金额外还要予以严肃处理。建立协查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同时,各地社保机构也要加强配合,地区间社保机构对异地发放养老金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查,社保机构与各部门之间如与公安、民政、医院取得联系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存亡状况,社区服务机构在社区内聘请或选举社保监督员,群防群治,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对此事,江西万维中天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只有《社会保险条例》,但该条例未明确如何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如何处罚冒领者。目前,此类案件只能套用民法通则,被冒领的养老金属于不当得利,社保部门可以将冒领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如果数额巨大,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严重的,当以诈骗罪论处。陶律师说,我国的法律界专家、学者也注意到没有专门法律来约束冒领者,已经提议出台《社会保险法》,如果这部法律通过,这类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编后
用百度搜索“冒领养老金”一项,可以查到35800多篇新闻。可见,这在全国都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去世后,就要停发养老金。可是发放单位怎么把握停发的时机呢?部分死者的家属恐怕没有这个积极性来主动告知发放单位吧。
要减少和杜绝冒领养老金的现象,我觉得就要从源头来抓:一是建立严格的人口亡减制度。亡人究竟是“死”是“活”都不清楚,其原因就在于人口亡减后没有一个科学有效的统计办法。二是明确养老金领取人、其原单位、发放养老金单位各自的责任,建立原单位及发放单位定期审核交流的制度。三是要严惩养老金冒领者,应依法追究冒领人的法律责任。
一孔之见,意在抛砖引玉。
□文/记者刘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