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熊成、涂明敏、记者陈佳报道:记者昨日从南昌市人大获悉,《南昌市2007~2011年立法规划》已经正式出台,该立法规划包括正式项目21件,调研项目20件。在这些项目中,有近一半来自社会各界的建议。
建议项目涉及民权民生
今年4月,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面向全社会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共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站留言五种形式,收到有效建议项目111件,涉及教育、卫生、交通、社保、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
据南昌市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介绍,在收到的111件法规建议项目中,大部分项目涉及民权民生,例如有县区提出制定《农民工进城务工保障办法》,有人大代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市民提出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
近半数项目采纳民意
通过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建议项目开展实地调研,及对难点项目召开建议项目协调会等形式,该市人大常委会最后选取了41件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包括21件正式项目和20件调研项目。另有7件法规项目将送市政府研究,建议政府以规章形式出台。据了解,41件项目中,许多都是来自民间,近半数的项目采纳了民意。
列入立法规划的3大正式项目
人大代表提出制定《南昌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南昌市人大代表尹蓉蓉认为,食品安全是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和关注的大事,实施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及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需要。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存在很多隐患,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尚不完善、可以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理顺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模式规范化、法制化。
律师提出制定《南昌市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黄卓律师说,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南昌市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物业管理作为城市长效管理的基本手段,解决了商品房售后的维修问题,提高了居民生活品质,但是也存在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模糊,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不够明确,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相互推诿等一系列问题和矛盾。有必要根据《物权法》,并结合实际,出台南昌市的地方性法规。
市民提出制定《南昌市民办中小学条例》
湾里区二中的杨晓车提出,目前,南昌市不少民办中小学校在办学方向和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严重的物质利益和违背教育方针的不良倾向,特别是有偿招生、不抓质量、放松管理问题十分严重。为了规范和保障中小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有必要出台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