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程振森、记者龚汉斌、实习生陈文媛报道: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是广泛应用于宾馆、商场、娱乐等公共场所的应急照明及指示疏散线路必备灯具。近日,省质监局公布了近期对消防应急灯具进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质监人员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6.7%。抽样结果表明,目前我省市场上销售的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本次抽查的2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使用了标准中规定不得使用的铅酸电池。
铅酸电池的使用寿命短,重复充、放电后,会造成应急照明工作时间不足,同时对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污染。但由于其价格便宜,部分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增加产品利润,使用标准中规定不得使用的铅酸电池。
有7批次产品的应急照明时间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有18批次产品过放电和过充电保护电路不合格。主要是由于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减少电子元器件和线路板的用量,在消防应急灯具内部简化或不设置过放电和过充电保护电路,造成产品因为没有保护电路而本身成为火灾的根源。
有10批次产品应急状态表面亮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表面亮度是表明应急灯具能否很好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方向的指标,其合格与否将直接导致消防应急灯具能不能起到为人员疏散撤退提供保证的目的。对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省质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