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老年公寓
核心提示:
陈清林是安义县粮食局直属库退休职工,今年1月19日下午,他死在安义县老年公寓,享年82岁。之前,陈清林在这家老年公寓生活了3年。
陈清林死亡后,家属和安义县老年公寓引发了一场诉讼。家属说,老人死亡的消息由老年公寓自行宣布,老人的身体拉回家后,整个晚上,老人的身体都有温度,而且鼻孔内还流出鲜血。医生认为错过了抢救时机。针对死者家属的说法,老年公寓负责人回应:家属在讹诈。
采访中记者发现,老年公寓原本是安义县民政局的福利机构,目前已被民营化,承包人叫周燕云,她丈夫是县民政局的中层干部。此外,老年公寓聘请的"医生"叫熊丹,负责公寓内老人的医务保健工作,事实上,她不具备行医资质,却对陈清林老人作出了死亡的判定。
A老人进老年公寓生活多年
陈清林有2个女儿,生活在南昌。他退休后,原本和老伴熊浴金生活在一起,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伴经常头疼脑热,被女儿接到了南昌一起生活。
2005年12月11日,在征得老人的同意后,他被女儿送进了安义县老年公寓养老。女儿这样做的初衷是希望父亲有伴玩,有专人照顾。
老年公寓对老人的护理有4个级别,最低是三级护理,最高的是特级护理,费用从每个月收取290元至1000元不等。刚进入老年公寓时,陈清林健康状况较好,缴纳的是三级护理费用,2007年3月20日家属将他升级为二级护理。2007年12月28日,又升级为特级护理。
老人的女儿陈小兰说,父亲原本不需要特级护理,但在去年11月28日晚上,父亲晚上起来上厕所,人被绊倒在厕所内无人发现,呼叫器也打不开,只好挣扎着爬到床边,从床上拉下被子裹在身上,到次日天亮才被人发现。
陈清林被升特护后,按规定,吃喝拉撒都有专人照顾,家属不能接受的是,陈清林老人去世时,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问题更恶劣的是,老人不是悄然离去,而是从床上摔到地下,无人知晓。
B老人公寓内死亡时无人发现
1月19日下午6时45分,陈小兰接到老年公寓负责人周燕云的电话,周燕云在电话中说,她父亲从床上摔到地上,人已经"走路了"(意思就是死了)。
陈小兰及其姐姐陈筱莲对父亲去世都觉得不可思议,当天上午,姐妹俩还一同到老年公寓看望父亲,当时父亲气色很好,脸色红润,她们一直陪同父亲聊天到下午4时20分才离开。离开前,姐妹俩特意询问了父亲健康状况,父亲回答身体很好。
4时45分,这对姐妹一同坐上了由安义发往南昌的汽车。两个小时后,老年公寓老板娘周燕云竟在电话中说她们的父亲走了路,而且还从还从床上摔到了地上,为此,她们理解父亲是摔死的。
晚上8时40分,陈筱兰又抵达安义县老年公寓父亲住宿的房间,发现父亲躺在床上,左脸摔破在流血,太阳穴部位有血紫。当时,陈筱兰摸了父亲的手和身体,体温和正常人一样。但是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周燕云和保健医生熊丹都说没救了。
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和保健医生这样解释:陈清林老人的护理员叫毛祚禄,当天下午4时30分,护理员帮老人用热水擦了身体,5时30分,护理员从食堂为老人打好饭菜送到房间,在招呼老人吃饭的同时,开始收拾老人换下的衣服,见护理员没有吃饭,老人让护理员自己出去吃饭。6时35分,护理员吃好饭回到房间时,发现老人摔在地上,身上没有任何血迹。老年公寓保健医生熊单赶到现场后,对老人的生命体征检测后,宣布老人已经死亡。
死者家属强调,按照老年公寓特级护理的规定,公寓内24小时有人值班,老人吃饭不仅要看护,而且要喂饭,对老人当时是否主动提出让护理员出去吃饭的说法死无对证,而且,不能因为护理员要吃饭就可以顾及老人不护理。
C.老年公寓保健医生没有资质
1月19日晚上,陈小兰和亲属将陈清林运回到安义县老家的祠堂,当晚11时,他发现父亲鼻孔中开始流血,脸部和头开始肿大,身上还有体温,20日早上8时,她发现父亲的体温还没有消失,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安义县人民医院的出诊医生蒋云华告诉她,陈清林身上还有体温就意味着死亡时间不久,19日晚上送过去,有救的希望。
医院医生的说法让死者家属懵了。随后,她们通过了解发现,宣布父亲死亡的熊丹虽然是老年公寓的保健医生,却连行医资格证都没有,老年公寓的护理人员根本没有进行相关培训,不具备陪护资格。
今年3月6日,老人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以原告的身份将安义县民政局和安义县老年公寓告上了法院,要求两原告赔偿死亡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1.9600元。
7日上午,记者来到安义县老年公寓,保健医生熊丹说,她没有取得行医资格证书,是江西省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妇幼专业毕业的中专生,现在仍在江西医学院大专班学习。她在老年公寓从事的主要工作是给老人打针,喂药。这次是她作出了陈清林老人死亡的判定。
在南昌市卫生局记者了解到,老年公寓的保健医生一定要取得行医资质,只有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才能在临床诊断中运用医学的标准判定一个人是否死亡。如果是案件涉及到刑事案件或者家属对死亡有异议,还应该聘请法医来判定老人是否死亡以及死亡的原因。
D.殡葬所长之妻承包老年公寓
南昌市卫生局和江西省人民医院的专家都认为,宣布一个人死亡是很严肃的事情,不能妄下结论,安义县老年公寓宣布死亡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可在安义县老年公寓,承包人周燕云和丈夫刘久生有不同的声音:安义县老年公寓有50多位老人因为各种原因在公寓离开了人世,如果陈清林老人的死亡要我负责赔偿,老年公寓就开不下去了要关门。
在安义县政府记者了解到,老年公寓原本是民政局下属的一个社会福利机构,是给老人提供一个颐养天年的场所。目前,老年公寓被县民政局承包给了周燕云,周燕云的丈夫刘久生还是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
作为一个民政局的中层干部,刘久生的妻子承包老年公寓是否合适,在法律上,夫妻财产是共享性质,刘久生又有没有参与老年公寓的管理?对此,县民政局副局长陈小平给出了答案。他说,安义县民政局与老年公寓是上下级关系,老年公寓存在时间不长,承包给了单位上一个职工经营,由夫妻两人共同经营,法人代表是周燕云。这样的做法确实存在着管理上的"漏洞"。
这起事件的进展如何?上级有关部门将如何处理这起干部家属经营事件和非法行医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文/图 记者金其会 邹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