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李征、见习记者彭桂红摄影报道:7日19时左右,南昌市中山路上两家鞋店的招牌突然掉下,砸伤五名路人,其中一人腿部骨折。
千斤招牌掉在地上
招牌落地路人倒下
19时20分,记者赶到现场看到,镶嵌招牌的铁丝架已锈迹斑斑,木框架则破旧脏乱。掉落的两块长方形招牌差不多大,长约5米、宽约2米,厚实的木块夹着的玻璃、铁板,碎的碎,变形的变形。
“刚听到一声巨响,就看到两块招牌掉下来了。”紧挨鞋店的一店面工作人员万某说,“几个人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压在木板下,我本想抬起招牌救人,但招牌实在太沉了,估计有一千多斤。”
约30人抬起千斤招牌
随后,万某召集了十多个路人一齐搬招牌,可是十多人还是抬不动,其他路人看到纷纷帮忙。最后,在约30人的齐心努力下,才搬动招牌,使伤者得救。
“一个女孩伤得特别严重,招牌被抬起后,她没有知觉。我摁住她的人中约一分钟,她才醒过来。”随后,万某拨打了120。
一名女孩腿部骨折
约5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
之后,记者赶往南昌第一医院急救室见到了伤者。一位女孩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脸色惨白。事发鞋店其中一家店的老板也来到医院,一边握着女孩的手,一边呼叫医生。伤者张先生背部有一道约50厘米长的鲜红伤痕,而他的女友被初诊为腿部骨折。另一女孩与男友头部受伤。
伤者告诉记者,当时没有一丝风,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砸伤了。
律师称伤者应获赔
南昌市148法律服务所熊五根律师对此表示,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