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9日~21日,举国降半旗志哀。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从制度上为自然灾害死难的普通百姓降半旗致哀。
20年前,41岁的全国人大代表李玉坤奋笔疾书,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国旗法》的诞生;10年前,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郭光东,发表评论《国旗为谁而降》。昨天,在国旗为普通公民而降的历史时刻,记者对他们进行了连线采访。
“十年磨一剑,普通公民的亡灵终于有国之重器——国旗为之祭奠。十年后感慨系之,愿天佑吾民,平安年年!”2008年5月18日18时44分,这段话出现在郭光东的博客上。在这之前的18时29分,《国务院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的消息发布。
10年前,“九八洪灾”造成3656名同胞遇难,正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法学博士的郭光东,在《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栏目发表一篇评论——《国旗为谁而降》,呼吁为洪灾遇难者降半旗志哀。
对于这次为5月12日汶川8.0级地震中的遇难者降半旗志哀。已经由一个法学学生成长为《南方周末》编委兼评论部总监的郭光东,喝彩之余也建议,应当在当日决定次日降半旗,这样能第一时间寄托全国人民的哀思,凝聚全国人民的士气。
20年前,全国人大代表李玉坤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在全国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恢复升降国旗仪式,制定悬挂国旗的具体法规。2年后的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正式实施。
汶川地震发生的第四天,新华社记者采访了李玉坤,他对记者重申了《国旗法》第14条中“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的相关规定。
5月19日14时28分,李玉坤在江苏省如皋工艺丝毯厂国旗下参加了默哀仪式。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李玉坤说:“很悲痛。”(记者黄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