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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去年9月就该交房,可是,到现在连绿化都没搞好。”5月21日,购房者彭经红站在安义县凤凰花园楼盘下,用手指着刚油漆完外墙的一栋米黄色商品房告诉记者。
凤凰花园由江西国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振房产)开发,对外售出近300套。这些房屋原本约定在2007年9月30日之前交房,但是没有兑现。在广大业主向安义县政府反映后,开发商又承诺今年4月30日交房。没过多久,开发商又改口称“6月20日交房”。
在购房者担心困惑之时,安义县房管局对该房产的剩余预售资金实行了监管,这种做法在江西还是首次。该局副局长周晓平说,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减少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凤凰花园绿化等配套设施尚未建好
楼梯道口被堵得严实
●投诉:开发商违约两次推迟交房
“2007年,国振房产开发的凤凰花园刚好开盘,我认为这里面有很好的商机。”安义县东阳镇人彭经红说,回到家后,他与妻子商量后决定在凤凰花园购买商品房。
2007年4月,彭经红在凤凰花园8栋买了一套两室两厅商品房,面积96平方米,单价1618元,“买房时还只盖好两层。”彭经红说,由于房价相对偏低,6月时凤凰花园的9栋楼房全部售完。
闵恭耀也是凤凰花园的业主之一,他告诉记者,他听朋友说凤凰花园的房子卖得非常好,仓促中也掏钱买了一套房。
据了解,这些业主均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的首期房款5万元、6万元不等,余下的购房款到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而约定的交房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前。
2007年9月30日,彭经红等业主找到凤凰花园的开发商要房,却发现房屋仍在建设之中,他们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罗列了种种理由辩解。
多次交涉无果后,2008年1月23日,临近过春节的时候,几十名业主来到安义县政府寻求援助。“刘副县长专门组织我们与开发商协商此事。”彭经红回忆说,当天不少业主与开发商又补签了一个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交房。而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理由表述为:2007年第四季度河水猛退,水位极低,房屋主要所需建筑材料,卵石、中(粗)沙难以采挖,加之天气恶劣,房屋影响了施工的进程,导致交房逾期。
“这个补签合同原本是不合理的,但考虑到尽快拿到房,我们选择了退让。”彭经红说,“没想到开发商得寸进尺,4月30日,开发商又失约了,连绿化、外墙还都没搞好。”
记者了解到,在县政府协调下,国振房产法人代表胡协反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楼盘要在6月10日完工,6月20日验收后全部交付,到时未交付,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质疑:开发商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
5月14日,记者在凤凰花园里看到,六七个施工人员正在房屋前后进行绿化设施,彭经红指着那些绿化带说:“凤凰花园的配套设施到现在都没有建好。”让记者惊讶的是,有两栋房屋的楼梯道口都被漆好的红砖堵得严严实实。
“外面都在盛传开发商不能交房是因为把预售房款资金挪作他用了,”彭经红向记者透露说。
“预售房款全部用于建房子了,挪作他用纯属谣言。”国振房产法人代表胡协反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进行了反驳。他向记者诉苦说,这次在安义县开发楼盘不亏本就万事大吉了。
“开发商品房怎么会亏本呢?”记者问。
“90%商品房都是打折卖出去的,为了尽快把商品房建好,我连奔驰轿车都卖掉了。”胡协反解释由于出售房价过低导致建房资金紧张,在楼盘销售大厅,透过玻璃,胡协反指着门外的一辆普通轿车表示,“现在出行就坐这个了。”
这个打折出售是个什么概念?面对记者的提问,胡协反犹豫良久,最后叹气道:“开发一个楼盘要与诸多部门打交道,而不少购房者总能拐着弯找到各种关系要求打折。”
记者在安义县房管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采访时,相关工作人员指责胡协反关于“打折”的说法不真实。“我们没有找过他,如果不是广大业主反映开发商不交房,我们都不认识胡协反这个人。”工作人员纷纷表示。
●开发商:承认有责任但称业主闹事影响工程进度
对于迟迟未能向业主兑现交房一事,胡协反承认开发商有一定责任,主要是对于多久建好房估计不足,房屋是2006年9月份开工,而合同书上写着交房的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交房是不可能的。胡表示,签订那份合同是他的疏忽,当时也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房屋建设完毕后,业主装修后可以住进来,而配套设施等业主入住后再搞。对此,安义县房管局一工作人员直言他不懂商品房开发,“配套设施不建好,商品房怎么能验收呢?不验收,业主怎么可以先入住进去呢?”
胡协反对于迟迟未能交付房屋的另一理由是:“广大业主因没拿到钥匙,经常来闹事也影响了建设进程。”有业主对此反驳:“我们要求交房合情合理,开发商与承建商因支付资金发生纠纷才是根源,现在两栋房屋楼道被承建商封堵就是例证。”胡协反解释,与承建商发生纠纷主要是因为该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已付了80%的款项,但是承建商要求支付全部工程款,两者引发争议所致,“我们不同意,当地的承建商就把两栋楼的楼道封堵了”。
●安义县房管局:对剩余预售资金实行监管
安义县房管局副局长周晓平告诉记者,广大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后,房管局高度重视,为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房屋建设,房管局决定对剩余预售资金实行监管。
周晓平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但当前江西省和南昌市均没有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安义县房管局在参照了外省市的做法后,制订了预售资金监管方案,对剩余预售资金实行监管,确保预售款用于该工程建设。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湖南、湖北、浙江等江西周围的省份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商品房开发预售资金实行了监管的具体措施,江西暂时尚无具体规定,安义县房管局此举为江西首例。
监管是如何操作的?周晓平说:“开发商、银行、房管局监管部门三方签订协议,所有的预售资金都要进入预售款专户账户。比如说,银行的账户里的预售资金有1000万元,开发商后期工程需要500万元,房管局会去具体核实,情况属实,那么房管局会给银行下达拨付通知书,银行核实情况后才能拨付,这样预售资金就有保障。”
周晓平总结,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可以有效制止预售资金被挪用,有利于购房者的资金安全,减少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安义县城建局:责令开发商迅速建好配套设施
“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并已组织多个部门两次召开协调会,我们已责令开发商把房屋的基础设施要迅速建好,把绿化搞好,房屋验收后要立即交付广大业主。”14日,安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胡晓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胡晓春表示,广大业主投诉后,相关部门让业主把剩余的5%房款先不交,相关部门对这些资金实行了监管。
●律师:开发商严重违约须支付违约金
在采访中,有不少业主表示他们下一步还考虑用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的高正尉律师认为,凤凰花园的开发商涉嫌违约,因此,业主既可以要求退房,也可以主张要求违约金,即使房屋最终交付,业主也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他建议,业主可以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向法院主张权利,这样可以减少成本。
记者发现,国振房产与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这么一条规定,“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应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既然合同中约定得这么明确,打起官司我们不担心赢的问题。”彭经红说。
文、图/解承军、记者陈华世、实习生刘尊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