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妇联立足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立足于妇联工作的实际,在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明确发展方向,在中心工作中找准组织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的作为,努力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用前瞻性的眼光,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思考、规划和开创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崭新局面。
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省市领导陪同下视察南昌市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村”
南昌市留守流动儿童“争做文明小使者争当科技小能手”现场观摩会
一、加强党的领导,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多次听取妇联党组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宣传国策、协调社会各部门推进性别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4年,根据全国妇女九大会议精神,市委下发了《关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党校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列入教材,把“促进男女平等,加强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作为教学的重点研究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宣讲。各新闻媒体积极开辟市、县(区)委书记谈话专栏,设立了宣传专题,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为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加强妇女参政议政,促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坚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大事,自觉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截止去年,我市有各级女干部36806人,其中党政机关女干部3213人,占党政机关干部总数的19.40%;科级女干部1565人,占党政机关女干部总数的48.71%。县级女干部149人,占县级干部总数的15.19%;在职正县级女干部22人,县级女后备干部107人,占县级后备干部总数的20.62%。市四套班子女领导配备率达100%,全市9个县区四套班子也基本配备了女领导,市直机关12个重要部门配备了女性“一把手”。广大女干部在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丰富“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推进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促进妇女工作创造新的业绩
全市各级妇联把帮助农村妇女增加收入、促进妇女就业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以“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载体,不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到目前为止,各级妇联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农村妇女15.1万人次,协调争取各种项目资金、小额信贷资金、担保信贷资金等上千万元,帮助11万多名农村妇女摆脱贫困。目前,全市种植、养殖业涌现出省、市级“妇”字号龙头企业50余家,“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女能手”25名、“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3名。二是以“巾帼文明岗”创建和“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抓手,深化“巾帼建功”活动。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有216个岗位先后被授予国家、省、市“巾帼文明岗”称号,312人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三八红旗手”,156个单位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在推进“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中。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妇联培训下岗失业妇女14万余人次,提供就业服务16万余人次,多渠道帮助8万余名妇女实现了创业与再就业。
四、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推进家庭文化建设
各级妇联以促进“文明南昌行动”为宗旨,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主线,以“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全市共有871户家庭获全国、省级“五好文明家庭”、全国“禁毒好家庭”荣誉称号,评选出一批全国、省、市级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建立了一批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推选出一批“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教子有方好家长,促进了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积极实施“春蕾计划”,扶持贫困失学辍学女童
自“春蕾计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妇联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资金235.4万余元,帮助了8319名贫困女童和女大学生。各级妇联将实施“春蕾计划”作为女性素质工程的重要内容,制定规划,建立制度,使“春蕾计划”的实施步入规范化轨道,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全市广大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在“春蕾计划”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04年市妇联联合市邮政局发行了“关爱妇女、关爱儿童”邮资明信片,筹资25万元,建立了南昌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为扶贫济困、扶助失学辍学儿童奠定了基础。
六、加大维权力度,强化服务功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市各级妇联在妇女群众中广泛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三级信访网络、四级维权咨询点和“妇女维权投诉站”建设,到2007年止,我市拥有市、县(区)、乡镇三级妇女维权信访网络102个,村(社区)四级咨询点1000多个,从而保证了群众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县(区)。目前,我市妇女维权机构有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委员会、妇女维权投诉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家庭暴力投诉点等形式的妇女维权机构。五年来,全市妇联接待来信来访5904件。实施法律帮助1739件,法律援助498件和协调救助667件,大大提高了法律服务的实效性和覆盖面,为创建平安和谐南昌,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七、健全妇女组织,加强新时期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妇联在建立常、执委工作制度和妇女代表联系制的基础上,以巩固基层组织、扩大工作覆盖面为重点,大力推进党政群机关妇女组织建设,推动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建设,逐步健全了基层妇代会,目前已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建立了妇代会495个(其中经济组织妇代会43个,其他各类妇女组织452个)。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妇女组织的组建率达100%;各村(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了妇代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妇委会达221个。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女企业家协会、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儿童工作者协会应运而生,充分发挥了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作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妇女工作网络。各级妇联通过“抓组织、抓队伍、抓作风、抓服务、抓能力”,加强了妇联干部自身建设,打造了一支优良的干部队伍,使妇联成为了“党政信任,群众认可,务实创新”的妇女群众组织。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新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掀开了党和国家历史发展的新篇章,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妇联组织开辟了新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工作舞台。我们将通过“六个必须”,即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妇女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围绕工作大局,坚持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妇联工作品牌;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构筑社会化、群众化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为实现南昌妇女工作新的跨越,推进南昌“两篇文章”建设、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发展”宏伟目标作出妇女“半边天”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