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佳报道: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已正式通报了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情况。当院校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要求的非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同时,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的批次和时间分别为:提前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4日~14日;第二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17日~23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录取时间为7月31日-8月4日;专科(高职)录取时间为8月6日~19日。
其中,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景德镇陶瓷学院全部本科专业计划以及江西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部分计划的录取列入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本省院校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进行;省内外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第三批本科批次进行;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高职)批次进行。
此外,当院校第一志愿投完但计划未完成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要求的非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同时,在本省院校的录取中,将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省高招办将于6月30日前,把取得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层次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或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且填报了外省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各科文化成绩,用特快专递方式通知考生报考第一志愿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