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已经结束,成效令人鼓舞。
然而,有数据表明,2005年4月至今,全国共强制戒毒80.8万人次,但巩固3年以上未复吸的人员仅为6.7万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现实由此呈现——为数众多的戒毒人员再次踏上复吸之路。
45岁的重庆男子方旭是一个样本。
17年前,他“事业家庭双丰收”,但仅仅因为一次“尝试”,他从此步入万劫不复。几天前,他仍在江西戒毒。
九江湖滨社区,是全省社区戒毒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对于曾经吸毒的人,湖滨警务室民警虞志称之为“病人”,并反复对“病人”说:“一定离开以前和你一起吸毒的朋友,多和家人呆在一起,有空就过来坐坐。”在这个不贴标签的社区里,戒毒人员远离歧视的同时也远离了毒品。
戒毒难。难在两点:心瘾难除;复吸率高。
26天前施行的中国首部《禁毒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戒毒模式。吸毒者不仅是违法者,更是受害者和患者,除了惩罚,更需要教育和救治。据此,《禁毒法》关于戒毒模式的重大改革,生动践行了“以人为本”理念。
毒难戒,但毒可戒!历时5年、先后3次审议的《禁毒法》中,业已确定“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方针——全民禁毒从此有了法制保障。
然而,从“法制”到“法治”,远非简单的一字之差。综合治理、全民禁毒也只是踏出万里长征第一步。今天,国际禁毒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手手相挽,心心相连,营造一个远离歧视的戒毒环境,构建一个远离毒品的和谐社会。
○文/本报记者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