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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9时05分,曾有吸毒史的31岁刘鹃(化名)来到社区警务室报到,这也是她第72次前来向社区民警汇报生活和工作情况。7年来,这成了她每月雷打不动的“必修课”。
这个社区警务室位于九江市庐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湖滨社区居委会。6月1日《禁毒法》实施前,该社区成为江西省社区戒毒试点单位之一。“6·26国际禁毒日”前,记者走进湖滨社区进行了探访。
禁毒宣传进社区(资料图)
七年探索 社区成戒毒主战场
6月17日,还有很多和刘鹃一样的吸毒人员陆续走进警务室,向民警汇报上一个月的生活、工作情况。听完汇报,民警都会嘱咐他们:“请一定离开你吸毒的朋友,多和家人呆在一起,有空就过来坐坐。”
从1990年底起,刘鹃开始吸食毒品。吸毒、戒毒,再吸、再戒……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刘鹃饱受毒品困扰。
2001年,刘鹃吸食毒品时再次被浔阳警方查获,被送去强制戒毒。强戒回来后,刘鹃除了每个月需要向社区警务室汇报情况、自觉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尿检外,可以进行正常的工作生活。
戒毒期间,由戒毒者家属、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密切关注刘鹃的生活作息,以及她与社会其他人员特别是吸毒人员的接触情况。浔阳分局庐山南路派出所湖滨警务室民警虞志告诉记者,目前刘鹃的毒瘾基本上戒除,已经将她列入“放心库”了。
“如何帮助他们从根本上戒毒,确切地说,戒除心瘾,是戒毒模式改革的明确目标。”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分局副政委、庐山南路派出所所长张力表示。
7年前,湖滨社区实施的帮扶戒毒模式就与社区戒毒模式相当吻合。7年来,帮扶戒毒模式改革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社区戒毒方式改革的方向。
“虽然人力、物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在戒毒模式探索上的成效,但我们相信,将这种更加人性化的戒毒模式坚持下去,从心理上给戒毒人员以足够的关爱,一定是戒毒模式改革的根本。”张力说。
要让吸毒者重拾做人的尊严
恢复每一个吸毒者做人的尊严,希望人们公平地对待他们,这是社区戒毒开展的初衷,要给他们重新健康生活的机会。
“首先就要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虞志说,对吸毒人员应该叫病人,而不叫吸毒者。因为社区戒毒的本质,就是要让一个吸毒者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按照6月1日实施的《禁毒法》要求,对吸毒者不再采取劳动教养的方式,越来越多的吸毒者将实施社区戒毒。“社区戒毒是一种趋势,能就近服务。”张力说,对于戒毒,他多次重复一个说法:“毒难戒,但毒可戒。”
“毒难戒主要难在两点,一是心瘾难除,二是回到原来生活环境后复吸率高。”张力说,80%的吸毒者戒了吸,吸了戒、戒了吸,陷入无休止的恶性循环。张力希望这种循环能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戒毒”这两种新模式中彻底终结。
新制度更柔但是更加有力
张力介绍,以前吸毒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但要巩固戒毒的有效性,需要全社会对禁毒、戒毒形成合力。社区戒毒就是吸毒成瘾人员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牵头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实施社区戒毒,是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戒毒人员进行人性化管理,用社会的无形压力来帮助吸毒者戒毒。在有效监督下,戒毒者回归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之中,不但可以解除毒瘾,还可以减少心理压力,效果应该会比强制戒毒更好。
社区戒毒对戒毒人员的益处不言而喻,但是能不能确保每一个戒毒者都能接受有效戒毒呢?张力说:“社区戒毒并不意味着对戒毒者缺乏有效管理,新制度更柔但是更加有力。如果违反戒毒协议,吸毒者还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如果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有3次尿检不到位,公安机关根据汇报向戒毒人员进行告诫,告诫达3次以后,将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
●文/记者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