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从江西省委组织部传出消息,江西首次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异常火爆。由于高校毕业生报名踊跃,报名者中高学历人才(硕士研究生)较多,江西省决定,新增158个名额用于硕士研究生的选聘。由此,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将由原来的562名增加至720名。(6月21日《信息日报》)尽管选聘大学生任“村官”已不是新闻,此前江西各地也有类似动作,但在全省范围内选聘大学生“村官”,这还是第一次,引发了不少学生及家长的好奇和关注。
其实,不仅仅是江西,在全国不少省市,当“村官”事实上已成为大学生就业成才的一种新选择。有鉴于此,“村官”一事值得一议。
所谓大学生“村官”,指由政府部门筛选确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去农村担任村支书助理、村主任助理工作。
从大学生中招聘农村基层干部是“村官工程”的最初雏形,由江苏省1995年起率先试水。自1999年,海南省首推大学生“村官工程”,这项尝试才被正式作为“工程”实施。此后至今年初,前后有28个省(市、区)启动了大学生“村官工程”,其中17个省(市、区)把“村村有大学生”作为“村官工程”的首选目标。前不久,“村官工程”由地方行为上升为国家行为,中组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起,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江西乃至全国各地符合大学生“村官”竞聘年龄条件的学生的家长,许多人在青年时代都有过“上山下乡”的难忘经历。由此,当孩子决意竞聘“村官”,有的家长可能会持反对态度。在这里,无论家长持反对或支持态度,笔者都无意加以批评或赞美。笔者想说的是,今天的大学生“村官”与当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虽说都去农村工作和生活,但性质上却截然有别,二者不可同日而语。为此,做家长的不妨对“村官工程”的出台背景、目标及政策待遇做多方面的了解。
就大学生“村官工程”而言,自1995年以来,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变迁条件下,该政策有不同的目标:早先是直面“三农”困局,作为改变农村基层干部老化、弱化的一种补充性尝试;中途随高校扩招后大学生就业压力骤然增大,以村官政策“减压”的考量一目了然;自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2006年“一号文件”下发后,则被赋予“为新农村建设培养管理及服务骨干”的宏大叙事。当然,缓解大学生就业难依然是现实的政策意图之一。
农村条件艰苦,为使部分大学生乐意当“村官”,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村官政策”。中央政策的关键内容:一是规定服务年限一般为两年,不超过三年;二是服务年限到期后“给出路”,包括报考基层公务员优先录用、研究生考试初试加分、进入事业单位计算“村官”工龄等;三是服务期间由财政缴“五金”,按录用地乡镇新录用大学生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定补贴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东、中、西部不同地区人均每年分别补贴5000元、1万元、1.5万元,余下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至于地方政策,不同地区差别较大,但总的情形是,不同地区配套政策比中央政策“更优惠”。
成才没有一帆风顺的路。作为对“村官”有想法的大学生朋友,除了须考虑种种优惠或“兜底”政策是否适合于个人,更须做好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真要当上了“村官”,观念冲突、水土不服、不被村民理解、有劲无处使等等难题,几乎是不可避免……
今天的大学生已是普通劳动者,所谓人才只有经受社会生活的历练方可脱颖而出。因此,视当“村官”为“跳板”者往往吃不起农村的苦——有统计资料表明,“村官”在服务期限内流失率不低。反之,若抱定吃苦受累的思想准备,那么无论将来做什么,当“村官”的经历都将使人终生受用。
杉树人
(上海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