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原崇义县在杰坝乡所建革命烈士纪念碑,因修建陡水水库,将被水淹,故将潘大洋、潘世铭、刘高甫3位烈士遗骸迁到县城西部猪岭顶上安葬,并建造了一座塔,1967年重建,1978年至1979年作了修整,2007年冬进行了一次大修。现为县城革命烈士纪念塔。纪念塔为砖石结构,塔身呈四方形,高14.6米、低座宽4.2米、顶宽3.22米,正面书有“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八个大字,基部仿塑毛泽东书体,正面题字:“星星之火、可以燎源”。左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右侧“为人民而死,死得光荣”。塔后侧立一红旗墙,墙后侧刻有“革命烈士纪念塔”,墙正面刻有全县1864名革命烈士英名。从山脚到塔基有153级水泥阶梯,塔基正面及阶梯两旁筑有花岗岩全石料栏杆扶手,整个陵园花卉、松柏苍翠挺拔,宁静肃穆。崇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是我县县级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也是我县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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