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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巡山员误将人当野猪枪杀 村民联名求轻判(图)
全村凑钱赔偿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袁州区法院宽严相济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9-04-28 07:04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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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钟春根,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南源村里加坑一农民。2008年11月27日,他在帮附近林场巡护山场时,发现竹林里似有一头野猪在拱竹笋,于是他抄起随身携带的火铳,瞄准“野猪”就开火,谁知却传来一声“哎哟”就再无动静。钟春根感觉不对,赶紧跑过去看个究竟,结果发现他所打的“野猪”,竟是分宜县大岗山的李昌杰。随后,他惊慌地向110报了警。

  就在钟春根被刑拘后,村民自发帮助筹集7万元作为赔偿款,以求得死者家属谅解,并且全村上百户群众联名上书法院,恳请对钟春根宽大处理。今年3月18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钟春根作出判决,以过失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4月23日,袁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对钟春根(左)进行回访

  □事发

  巡山误把人当野猪枪杀

  4月23日,记者专程前往了宜春市彬江镇采访。经过四五公里的盘山公路,记者来到了里加坑村,在这个只有几十户的小村庄里,记者见到了钟春根70多岁的聋哑母亲和智障的妻子以及年幼的4岁儿子。

  记者看到他们一家人,坐在那破烂不堪房子门前的破门槛上,脸带着忧郁的神情。处于缓刑期的钟春根,向记者讲述了去年11月27日下午那不堪回首的一幕。

  2008年11月27日,钟春根像往日一样去帮附近的红花山林场巡护山场。这天,他本来巡完山就可以回家晒谷子。可是,快到中午时,同事要他继续留在山上帮助林场的客户丈量木材。当丈量完木材,钟春根已错过了家里的务农的时间了。下午,他就只好继续留在林场巡护山场。

  由于林场没有开伙做晚饭,晚上的伙食就要靠钟春根自己解决了。于是,他趁着下午巡护山场的机会,背上他父亲留下来防身用的火铳,上山猎些山鸡、野兔准备晚上做菜。

  大概下午3点左右,钟春根巡山到林场的一个叫双龙坑的地方,前方是一片竹林。此时,钟春根不断听到前方传来响声,并看到山上竹林中的竹子不时被连根拔起。在钟春根的脑海里呈现出了野猪拱竹笋的情景。随即,他端起火铳,瞄准运动中的“野猪”就是一枪,前方立即传来了“哎哟”的声音。

  钟春根感觉不妙,遁声望去,发现应声倒下的是个上身穿牛仔衣、下身穿迷彩裤的50多岁老者,他正在竹林中掀翻竹蔸挖竹笋。他走近老者托起他的头时,发现被打伤的老者就是林场隔壁分宜县大岗山的李昌杰。

  “老李,你怎么样了?”李昌杰被抱在钟春根怀中不到一分钟就断气了。

  “杀人了,我杀人了,该怎么办啊?”钟春根愣在一旁不知所措。几分钟后,钟春根缓过神来,他立即冲向山顶,选择手机信号强点的地方向110报警自首。

  2008年11月28日,钟春根被刑事拘留。

  □善后

  村民自发凑钱促双方达成和解

  2009年4月23日,宜春市彬江镇南源村支部书记李小宁向记者介绍说,命案发生的次日,分宜县大岗山李昌杰家属及同村村民100余人,来到钟春根家讨说法。

  此时,钟春根已被关押在看守所,家里只有一个70多岁的聋哑母亲和一个有智障的妻子带着只有4岁的儿子,对这样的事件可说是束手无策。

  见到此情此景,邻里乡亲伸出了援助之手。乡亲们自发地来到钟春根家中,给死者家属倒茶递烟,不停地替钟春根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介绍钟春根家中的境况。中午了,乡亲们还各家凑出钱到镇上买菜,在村民的家中开灶做饭接待死者家属。

  死者家属了解了案情,并亲眼看到钟春根家庭窘境后,克制住了愤怒的情绪。当日下午,在双方的县(区)委政法委、公安局以及村委会领导的不断磋商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钟春根赔偿7万元钱给死者家属,以安葬死者和抚恤死者家属。

  然而,根据钟春根家庭的现实情况,是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多赔偿款的,双方一度陷入了僵局。

  里加坑村的村民看到这种局面也急了。于是一老农在现场提议说:“钟春根的这7万元钱,由我们村大家来凑怎样?”听老农这么一说,全村人一起附和同意大家一起凑。

  李小宁说,他当时也急了,因此他以村支部书记的名誉保证,7万元钱将在5天之内凑齐。死者家属看到里加村民的真诚以及地方组织的诚意,于是双方正式签订了和解协议。

  李小宁立即主持召开了村支部会议,提议南源村委会全体村民来帮助钟春根家渡过难关。他的这一提议很快得到多数村民的支持,你家10元、我家20元、他家1000元地凑,最多的一户还凑了1万元。这样,7万元钱在5天内如期送到了死者家属手中。

  □走访

  大家公认的好村民

  村民为何要接济钟春根呢?村民钟道华说,钟春根的父亲有点智力障碍,娶了他的聋哑母亲,一家就住在祖上留下来的一栋泥土筑造的破房子里。一家人不会耕种,生活十分困难。钟春根虽然出生于这样的家庭,但还算聪明,平时颇受众邻里喜爱。不管谁家有好吃的,都不会忘记给钟春根一口。特别是在他的父亲早年去世后,钟春根的生活几乎全靠村里人支持。他可以说是吃里加村的百家饭长大的,与村民已经是血浓于水。

  钟道华还告诉记者说,随着年龄的增长,钟春根也懂得了回报乡亲们。村里通往山下的路坏了,他会默默地去义务填修;村里老人从山下挑东西上山累了,他也会丢下手中的活儿去帮老人接担。村里不管那家的水龙头、灯泡坏了,他也会主动上门义务修理。所以2004年,村民们还推举他为里加坑的村小组长。因此,这次钟春根过失杀人,虽然自己家里也不宽裕,但钟道华还是给他凑了1000元。

  □义举

  联名上书恳请宽恕

  今年2月18日,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钟春根犯过失杀人罪,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时有人说,按照相关法律,钟春根犯过失杀人罪,最起码要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村民们听说这一情况后很着急,若法院真这样判决,那钟春根一家的生活将陷入更窘迫的境地。于是,南源村上百户村民开始奔走于法院,并联名谏书袁州区法院,请求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为此,南源村村支部书记李小宁也亲自出马,以袁州区人大代表的身份上书袁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况柳根。

  他在谏书中这样写道:我是彬江镇南源村党支部书记,又是一名历任多年的区人大代表,多次聆听您在区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深感您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爱护。

  ……

  钟春根忠诚老实,多年担任村小组长,同时兼任区林业局虫情测报员和新坊林场巡护员,对工作勤勤恳恳,忠忠实实,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是我村公认的好村民。只是他家境贫穷,上有一个聋哑的老母亲,下有一个智力障碍的妻子和一个四岁的幼儿,生活上无一人能自理。

  再者,在案发当天,钟春根能主动自首,也证明其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认识和对法律的尊重。在案发后,我们当地政府和其亲属与分宜县各级有关部门及死者家属积极配合,使事件的处理得到了双方满意。所以,我现谏书一封,恳请法院网开一面,判钟春根监外执行。

  □判决

  宽严相济轻判缓刑体现民意

  3月18日,袁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里加坑村村民的谏书,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钟春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4月23日,袁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况柳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案经审委会委员讨论一致认为,被告人因为疏忽大意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事发后主动报警自首,有法定从轻情节;同时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就民事赔偿方面积极与被告家属协商,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

  况柳根表示,法院根据其本人表现和家庭表现给予从轻处罚,保证其家庭不散,以免造成社会负担。依据法律规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被告人缓刑的社会效果好于实刑,第一,有利于被告人的家庭完整,不致于给社会造成负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第二,有利被告人的改造,判处被告人缓刑,使得被告人不因犯罪而影响履行自身负有的家庭和社会义务,使其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亲身体会到法律、国家和社会的宽容,从而更自觉地完成改造任务,收到比执行实刑更好的效果;第三,体现了人文关怀,法律无情,但人性化执法,体现了民意,可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图/葛晓艳、祖玉梅、记者刘德禄、实习生钟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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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虎 【网友认为城市灰霾问题是南昌现在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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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3542]大江网友: 2013-12-30 17:29 发表评论:
嗯,我国法律就应该这样,不能太死版了,合情合理嘛

[5055839]大江网友: 2012-07-15 15:23 发表评论:
嗯,法律当有人性

[471153]大江网友: 2011-04-13 14:49 发表评论:

  "死者分明是在偷竹笋。被他发现恶意打死",这话肯定是错误的!乡里乡亲的,都认识,就算发现他在偷竹笋,顶多说几句而已。你想嘛,往日无仇、近日无怨,咋个会开枪打死他呢!


[460749]大江网友: 2011-03-30 21:24 发表评论:

  好人


[383869]大江网友:追风大侠 2010-09-20 00:48 发表评论:

  人间自有真情在


[349116]大江网友: 2010-07-10 15:22 发表评论:

  蠢!死者分明是在偷竹笋。被他发现恶意打死。但是竹笋毕竟是林场里的财产。


[333555]大江网友: 2010-06-08 11:52 发表评论: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的法能容情,如果都这样的话还定什么法律啊。真是我们国家的悲哀!一个人造成的失误应该让他一个人去承担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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