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近日推出楼市调整新举措——公积金贷款限额从35万元上调至40万元、调高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用以支持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同时,明确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四成、取消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等,以此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支持与保护自住需求与抑制投资需求双管齐下,“有保有压”的这些新举措,既符合中央新一轮楼市调控精神,又结合了本地的市场实际。
上调公积金房贷限额高至40万元
为支持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购买首套住房或改善住房条件,南昌市出台了放宽住房公积贷款的政策:缴存公积金半年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最高限额由原先的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上调为40万元;取消职工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时间相隔限制,购房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商业贷款支持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天赐良缘”销售经理冯飞谈到,在其现有的购房群体中,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占比近半,这说明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问题还没完全解决;而原有房改房的不少市民,现在进入了换房阶段;刚招录进来的年青职工,则是刚性住房需求者。上调公积金房贷限额,对正准备换房的单位人员,尤其是对年青的置业者们,有着实际的帮助作用。就市场而言,上述购房群体正在源源不断地增加潜在入市增量资金。
调高普通房标准契税优惠面更广
为了支持普通商品房市场和扶持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国家税务部门针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者,只按成交房款的2%征收契税,而非普通商品房则为4%。南昌市契税征收也按此政策执行。随着房价的上涨过快,2008年初出台的界定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标准已经比实际成交价明显低了不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市民因此普遍享受不到上述契税政策的实际优惠。为此,南昌市根据市场变化,特对原定的“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作了调整。
调整后的“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见右表),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说3月1日后,置业者购买的房子,在面积上符合商品住房标准(144平方米以下),房价在新价格标准之内,就可以享受总房款2%的契税缴交,而超过“价格标准”就属非普通住房,则对应的契税税率是4%。此次调高南昌市区不同地段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享受契税优惠的群体相对就会更多一些。
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谨防楼市泡沫
随着楼市全面回升与房价的过快上涨,央行要求金融部门严格执行“9·27二套房贷政策”。就此,南昌楼市新政的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商行银行自身的风险确定。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是为了抑制投资需求,谨防楼市泡沫。
另外,在抑制住房投资中,南昌市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了二手房营业税减免的交易年限。现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按如下要求征收或减免: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南昌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李述泉表示,南昌市今年出台的楼市政策,既有支持与保护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的积极措施,也有抑制投机投资的打压手段,完全符合楼市新政策的精神,同时也结合了当地城市的市场实际。
本报记者曾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