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维芳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劳动监察局获悉,近期,我省对全省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部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低。
未缴纳社保案逾千件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以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及流动人口用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为重点。
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234户,涉及劳动者68.9449万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及拖欠工资案件350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案件343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件1138件,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案件155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8.3万余人,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692.1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97万元。
部分险种参保率较低
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小企业劳动用工比较混乱,一些小企业经营者用工临时性、随意性较大,疏于审核劳动者身份,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员工超时加班、不缴社会保险、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情况较多。
同时,部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有些小型企业,尤其是7人以下个体工商户,为避免成本增加,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为寻找一份工作,只能“随行就市。
省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中他们发现,社会保险部分险种参保率较低。这是因为,不少企业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不足,部分用人单位只单纯地把社会保险认知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