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荣林)12月1日,我省公布电价调整方案:全省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356元,居民以外其他各类用电每千瓦时提高0.0384元。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居民电价暂不调整,目前正在制订我省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待完成后将组织价格听证,再最终确定,由于时间关系,今年肯定赶不上实行阶梯电价了。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机制。其实,有的省份老百姓对这个概念已经不陌生,最近几年,福建、四川、浙江等地均已陆续推行阶梯电价。而我省酝酿阶梯电价也已有多年,早在2009年时,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就被有关部门提上了议事日程,去年初开始,相关部门就开展了采集基础数据等工作,今年5月,省发改委表示,我省已确定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按照国家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阶梯电价政策以省为单位执行,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不过,国家制定阶梯电价政策的总体框架已经确定:拟实施的阶梯电价按照不同用电需求分为三档: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做调整);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每度电提价0.3元)。
对于勤俭持家的老百姓来说,阶梯电价肯定是个好事情,既节约了资源,又没有增加经济负担,因此,阶梯电价的分档电量的确定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进行分档电量的测算,不过,肯定会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80%的居民家庭不用多交电费。而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目前我省还不具备试行条件,原因是我省还没有开始安装峰谷分时计量表计,将在今后适时逐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