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朱正、实习生童旭报道:12月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将于2011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江西省卫生厅日前对该项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
低保边缘户免费救助结果须张榜公示
据了解,江西省全面实施困难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救治工作主要对象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中的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治疗。
该项工作全面实施后,将由设区市或县(市、区)救治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牵头组织,走村入户对所有人群进行初筛和信息登记,并将初筛患者集中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确诊患者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并填写《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进行身份认定后,由民政部门将审批表统一报协调办,经协调办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患者统筹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级民政部门对低保边缘户尿毒症患者申请免费救治的,要按照申请低保的程序规范办理,并对救助结果张榜公示。
救治费用结算按照现行医疗救助核报程序进行
此外,救治费用结算将按照现行医保、新农合及医疗救助核报程序进行。各级协调办要积极主动与财政、民政、人保部门密切沟通协作,优化经费核报程序,积极探索便捷的结算方法,有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主动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按月及时回付所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建立救助台账和救助档案。
定点医疗机构须凭相关材料实施免费血透救治
目前,江西省卫生厅已经确定了首批141家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凭《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及医保或新农合有关要求材料,对尿毒症困难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救治,并及时填写《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收治患者信息登记表》报同级协调办,县(市、区)协调办按规定时间将有关信息表格上报设区市协调办。
同时,各设区市协调办负责审核辖区内县(市、区)协调办及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上报资料,及时完成资料整理、统计、分析,从12月15日起,于每周一17:30前将《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信息汇总表》、《江西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信息统计表》上报江西省协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