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玉珍)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它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共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去年,省政协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省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92篇;省政协专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信息38篇,其中有20篇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省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省政协在2010年底制定政协党组2011年工作要点时,就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列为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四个问题”之一,提出要“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水平,协助党委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解决民需,推进我省和谐社会建设。
针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较为薄弱的情况,省政协办公厅集思广益,于2011年8月以赣协办发[2011]31号文件正式行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意见》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质量要求、任务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从组织领导、工作网络、学习培训、编报反馈、考核奖励等方面提出了操作性强的具体举措。《意见》的出台,极大地促进了全省政协系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高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质量。去年,省政协报送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亟待修订》、《多措并举突破水利建设资金“瓶颈”》等信息被全国政协办公厅采用。
与此同时,省政协各专门委员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充分利用反映社情民意这一“绿色通道”,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许多关乎省计民生的社情民意。其中《建议重视解决全省各地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一慢二差三难”的突出问题》、《关注学生安全、建立校车监管机制》、《关于建立农家书屋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江西省干部学院教学计划的建议》等20篇信息得到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