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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记者朱正报道:8月29日,南昌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2012年秋季南昌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本次公布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学生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一定范围的收费等4个方面。除一般学生收费中的学费以及水电费(住宿生不得收取)外,其他服务性代收费均采取中小学生自愿原则。
根据规定,经江西省教育厅考核新增为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的学校,按照南昌市物价局相关规定,今年秋季开学按相应类别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城区新增为重点中学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城区新增为重点建设中学的,其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70元;其他职业高中学费为265元,职业中专425元,特色高中比照重点高中标准收取。
其他服务性收费还包括搭膳费10元(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交),自行车自愿停放保管费9元。高中生作业本费20元(高中含空白作业本、文字作业本),小学1-2年级6元、3-6年级8元。另外,高中生、初中生校服费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70元,冬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90元。小学生每生夏装、冬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60元,冬装每套最高不得超过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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