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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省“扫黄打非”战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截至8月底,全省共查处“扫黄打非”案件54起,刑事处罚9人,刑事审结案件1起,判决3人,实现了对非法出版活动和制售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精确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目前,我省“扫黄打非”执法部门正对案件进行深入查处,或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省扫黄打非办从各地立案查办案件中选择了十起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布。
上饶“6·24”侵犯著作权案
该案件于2011年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经过公、检、法等部门侦查、起诉、审理工作,于2012年6月21日由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宣判。经依法查明,自2006年开始,被告人赵某、杨某、纪某等人通过电话、QQ、快递邮寄及摊位等多种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盗版广联达及PKPM软件,三人非法获利均超过10万元。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人赵某犯销售侵犯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2.被告人杨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3.被告人纪某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罚款。
南昌“3·08”非法印刷案
2012年3月8日,南昌市文化综合执法的稽查人员接到举报,依法对南昌市某印刷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印刷厂正在印刷《中小学安全教育》、《金考卷》、《命题调研》等出版物。经调查,该厂为其他品印刷企业,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属超印刷范围印制。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该厂印刷出版物6000册,并处以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昌“4·11”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2年4月11日,省、市“扫黄打非”办会同有关部门,破获一起出版物零售书店购销非法出版物案。当场查获该零售书店经营非法出版物45种131册。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6万元罚款和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九江“3·07”非法出版物案
2012年3月7日,庐山管理局“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部门在庐山景区内查获非法出版物共22个品种2万余册,涉案非法图书及音像制品已被全部依法收缴,并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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