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午,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居民宿舍楼的三楼,面对记者的敲门,正在家中的耿某不肯开门。耿某的邻居告诉记者,耿某现在害怕遇到陌生人。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但是在附近居民中,耿某的经历仍然像是传奇故事为大家所乐道:曾经在外打工多年的耿某与家人失去联系,家人以为其已经死亡随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宣告其死亡。就在法院经过调查宣告其死亡后不到两个月,他被人发现在深圳流浪街头。经过确认,法院撤销了宣告其死亡的判决。
公民与家人失去联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法律上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将会给本人以及家庭带来哪些变化呢?带着这些法律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耿某就住在这里,对于他的经历,居民们仍然感到嘘唏不已。
耿某在外打工失踪
耿某1962年出生,和妻子都曾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耿某的工作是管理企业的有线电视,而妻子蔡某则是广播员。耿某的同事告诉记者,耿某为人热情,经常帮同事修理电器,平时喜欢喝点小酒。
2000年前后,企业破产,夫妻双双下岗。而单位分的安置房所需房款又用去了夫妻俩大部分积蓄,这使得耿某家庭面临困境。为了赚钱,耿某离开了南昌来到深圳打工。耿某的邻居告诉记者,一开始还好,经常有电话打回家,也有钱寄回来。但是2005年以后,电话逐渐少起来了,钱也不见寄回家。
耿某家所在的社区干部向记者说了这样一件事:曾经有一个自称是银行的人打电话过来,说耿某在深圳办理的信用卡透支,称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没有办法,蔡某连忙往耿某的卡里打了5000元。但是没有多久,蔡某又接到同样的电话。已经家徒四壁的她没有理睬。此后,蔡某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