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晓华、实习生钟进文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省公安厅缉枪治爆专项办公布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可给予2万元奖励。
据介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5支、管制刀具10把、弩1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奖励;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省公安厅缉枪治爆专项办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33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邮政编码:330006;举报电子邮箱:jxzazd02@163.com;举报电话:0791—8728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