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丰讯(记者鄢朝晖 通讯员蔡启芊、刘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对村级扶贫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入户便道硬化项目未经集体讨论,请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一个月内反馈……”近日,信丰县小河镇河口村村委会主任王兰香接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来的监督提醒函。这是他今年以来接到的第二封提醒函,不久前他刚对“危旧土坯房拆除后环境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提醒函进行了整改反馈。
今年以来,信丰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监督提醒函、监督报告单“一函一单”制度,对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项目建设、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等8个方面30个具体事项的履职情况进行精准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小组长作用,在监督中发现苗头性或一般性问题时,会及时下发监督提醒函给相关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超期未整改到位或村级无法解决的,村级纪检监察组织将以监督报告单的形式向乡镇纪委报告,由乡镇纪委进行处置,重要问题线索由乡镇纪委向乡镇党委和县纪委监委报告。截至目前,该县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发出监督提醒函378份,上报监督报告单76份,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问题线索16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83条,推动解决问题27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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