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在白色塑料袋内的发臭固体废物
本报上饶讯 叶巧珍 记者徐晓明摄影报道:铅山县工业园区某砖厂西侧的山边出现大量“白色不明塑料袋”,现场散发着阵阵恶臭。经过近4个月的周密调查取证,铅山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案。
白色不明塑料袋散发恶臭
9月初,铅山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接上饶市铅山生态环境局移送线索:有人在县工业园区某砖厂西侧的山边倾倒“白色不明塑料袋”,现场散发着阵阵恶臭,严重污染环境。食药环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
专案组民警联合县环保部门,多次勘查现场。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逐步摸清了犯罪团伙人员构成及操作方式。在检测结果明确了“白色不明塑料袋”系固体废物后,专案组民警深入挖掘,掌握到工业固体废物系从外地输入。遂先后赶赴浙江湖州、温州等地开展调查取证。通过近4个月的调查取证,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将固体废物“增重”牟利
经查,6月下旬,湖州某有机化肥有限公司从浙江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两次、共3车对68吨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在处理了30吨左右的固体废物之后,湖州某有机化肥有限公司的马某梁联系上江西铅山甘某文,将剩余的固体废物直接运至铅山,交于甘某文。甘某文叫上刘某青和徐某明共同进行处理,但甘某文等3人对处理的费用不太满意,为将固体废物“增重”提高利润,3人自作“聪明”商议决定,先将固体废物堆放在县工业园区某砖厂西边的山边,并叫来挖机将这些固体废物和山泥土进行搅拌混合“增重”,再将搅拌好的混合物卖给砖厂使用。
就在将固体废物和山泥土搅拌的过程中,园区管委会和园区派出所发现,随后食药环大队和县生态环境局介入处置,经勘查初步认定是危险废物,后经专业检测认定该批不明固体废物中油状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目前,涉案的马某梁、甘某文、刘某青、徐某明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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