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何斌、王登闽报道:自数字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崇仁县公安局持续推动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公安数字督察的指导意见》,依托视频督察系统、音视频监控、GPS定位、执法记录仪平台、雪亮工程等系统,实现对警务活动的实时监控,弥补现场督察“跑不到、督不全”的不足,不断提升警务督察效能。
“数字督察+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县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工协作,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局主要领导每周听取情况汇报,指出问题不足、提出工作要求。部门领导联动督察。建立联动督察机制,把警种部门“变成”督察力量,联合治安、特巡警、交警等警种部门负责人,集成数字督察网,对重点人员管控、校园安全防范、社会面巡逻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察,全力提升督察工作质态。
“数字督察+措施”,固化督察成效
升级监督手段,实行智能化督察。接入视频督察系统、音视频监控、GPS定位系统、执法记录仪平台、雪亮工程等5个应用系统,将部分警务数据整合,督察人员通过调阅数据可同时监督多个单位内部管理、窗口服务、执法办案等情况,实现对警务活动的实时化监督、智能化预警,最大限度发现问题隐患,提高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督察检查、所队自查相结合,建立以督察民警为主、业务警种部门民警为辅的数字督察队伍,双向互动、同步管理。围绕系统平台使用、督察方式方法等内容,强化监督业务培训,提高网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的能力水平。
紧盯重点环节,强化过程化控制。通过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和“大平台”接处警模块,调阅接处警信息、视频,查看信息录入、处置流程是否规范;通过内部视频督察系统对全局所有讯(询)问室进行滚动巡查,一旦发现有嫌疑人在审的,立即锁定窗口屏幕,进行全程监督。依托数据质量监管系统,每日调取“大平台”系统问题数据,通报至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采取点名查岗、视频巡检等方式,对看守所(拘留所)监控室、接警服务大厅、户籍窗口、治安卡口、信访接待室等进行监督,掌握勤务运行质态。通过音频督察系统将基层单位、窗口服务部门接处警、接待服务的电话纳入监控范围,对在岗执勤、服务态度、工作质态进行在线监督;通过内部视频督察系统,将单位环境卫生、民警着装、所容所貌、值班出勤等内容纳入视频监控范围,规范内部管理,展示警队优良形象。
“数字督察+机制”,深化问题整改
建立每日巡查机制。每日安排数字督察人员对巡逻防控、执法服务、内部管理,以及值班室、户籍室、接待大厅、讯(询)问室、枪库、监所等重点部位,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督基层单位警务运行和民警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随时记录在案,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建立通报考评机制。制定数字督察考核办法,将发现问题数量、问题整改情况列入部门单位考核内容,与各单位考核对接挂钩,对问题多发单位和责任民警重点关注、跟踪管理,倒逼警务工作质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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