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跑分”团伙成员驱车300余公里购买大量黄金,企图转移诈骗资金,不料被警方逮个正着。近日,高安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先后将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成功破获一起“跑分”团伙与金店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刷卡购买黄金“跑分”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文/黄赟 金锦 温娅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黄建华
金店流水异常引起警方警觉
2023年11月4日,高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金女士报案,她因轻信某网络平台被骗了5万余元。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成功追踪到金女士被骗资金汇入了赣州市一家公司的对公账号。该公司位于赣州市章贡区一处购物商城,商城里面有上百家商铺,且全部使用该公司的POS机,被骗资金到底被转到了哪家商铺,一时无从得知。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商城内有10余家黄金店铺,联想到一种新型购买黄金“跑分”手段(不法分子将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黑钱”投入到一定的程序中,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判断金女士被骗的资金有可能流入了这些金店。
随后,民警来到该商城调取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间所有黄金店铺的流水,发现在这段时间内,某品牌金店流水高达800余万元,且该金店大额交易集中在8天内,平均每天有100余万元的销售额,而其他13家黄金店铺的总销售额为110万元。
“黄金作为硬通货,高额交易本无可厚非,但前后交易额差别这么大,还是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我们以此为突破点循线追踪。”办案民警介绍。
光头男子多次刷卡买黄金
2023年11月9日,民警赶到该金店调取公共视频发现,2023年11月4日,一名戴着眼镜的光头男子独自来到店内购买黄金,持续了数小时,且分多次刷卡。
民警随即找到当天接待顾客的店员郭某询问具体情况。郭某称,2023年8月的一天,其在店内上班时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要购买大量黄金,然后互加了微信。2023年11月4日,对方在微信上告知郭某会有人来购买黄金。当天,郭某接待了光头男子,他在店内购买了40余万元的黄金。
民警研判,光头男子很有可能是“跑分”团伙成员,于是立即联系赣州警方,并启动合作作战机制进行视频追踪。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时间未能发现该男子的踪迹。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查看公共视频,一路到金店四周寻找。
2023年11月15日,几位民警在该金店门口巡视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用黑色连帽衫、口罩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后进入金店。见状,民警当即跟了进去。在金店内,民警发现柜台上摆放着大量黄金,店员正在打包,一名黑衣男子正准备拿着打包好的黄金往店外走。民警迅速上前亮明身份,将其带回店内。
经现场突审,黑衣男子很快交代了自己购买黄金“跑分”的犯罪事实。民警查看该男子手机发现,其上线正在问他购买了多少黄金。为稳住上线,民警以黑衣男子的身份与其聊天,并告知购买了120万元的黄金。上线得知后立马发消息让黑衣男子撤离,称接应他的人正在车上等,民警决定趁机抓捕接头人员。没多久,一辆黑色车辆进入民警视线。为保证安全,民警没有贸然拦车,只是与其周旋。待接应的人从车上下来,民警迅速上前抓捕,但对方似乎早有准备,挣脱后疯狂逃跑。民警奋力追赶,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黑衣男子是“跑分”团伙“车手”,名叫钟某,接应人名叫邱某,两人均是福建龙岩人,2023年11月15日从福建开车到赣州某金店帮助电诈团伙购买黄金洗钱,以此获取不菲的报酬。
揪出金店“内鬼”
为尽早抓获光头男子,民警围绕该金店展开调查,发现他从2023年10月13日至次月4日多次在店内购买黄金,但自从民警到店内调查后便再也没出现过。2023年11月14日、15日,购买黄金的人换成了邱某和钟某,两人购买黄金时均戴着口罩和帽子,捂得严严实实。
民警判断该金店的工作人员有问题,但是光头男子没有到案,很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且金店的黄金交易表面上看很正常,难以确定。为此,民警决定先抓捕光头男子。因邱某和钟某都是福建龙岩人,结合作案车辆轨迹,民警判断光头男子也是福建龙岩人。2023年12月6日,民警赶到福建龙岩查明光头男子的真实身份:汤某,曾因购买黄金洗钱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因其身患尿毒症等多种疾病被取保候审。最终,在福建龙岩警方的支持下,民警在某医院将汤某抓获。经审讯,汤某对自己购买黄金“跑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汤某还交代,他购买黄金时每次找的都是赣州某金店店员郭某,金店员工知道他购买黄金的钱是非法所得。
经查,2023年8月前后,“跑分”团伙联系赣州某金店店员郭某,称要到金店刷卡购买大量黄金。郭某将相关情况汇报给经理张某、店长谭某后,3人允许对方到金店“买黄金”。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跑分”团伙在该金店刷卡购买黄金,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6名嫌犯被刑拘
“为彻底斩断这条灰黑产业链,我们双线作战,一方面对金店人员进行深入调查,一方面组织力量对其他嫌疑人进行抓捕。”办案民警介绍。
2023年12月8日,民警依法传唤涉案金店的店员郭某。经讯问,郭某交代,平常店里的交易额不大,有时甚至几天都没有生意,自从联系上汤某后,他多次购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黄金。店长谭某、经理张某均知情。
2023年11月9日,办案民警上门调查时明确告知郭某等人利用购买黄金的手段洗钱是违法行为,虽然谭某、张某、郭某三人也意识到汤某等人的行为有洗钱的嫌疑,但为了“冲业绩”,她们刻意向民警隐瞒之前汤某多次“买黄金”的事实。更为荒唐的是,就在民警到店调查后,店方还第一时间告诉了汤某,2023年11月14日、15日,汤某均安排了其他人来店里购买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汤某、邱某、钟某、郭某、谭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安警方提醒:以黄金为媒介,通过黄金变现、高买低卖手法实现非法资金“洗白”也是一种“洗钱”行为,切勿贪图小利,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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