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杨志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黄凯霖)“我自己报的警,怎么把我给抓进去了?”近日,鹰潭一名男子称,自己花1.5万元买“电子烟”被骗,不料最后反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周某向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其购买“电子烟”被骗。经询问,周某曾多次在何某处购买“电子烟”,近两次交易1.5万元后,何某和他说有人要高价买烟,让周某先将“电子烟”归还。可周某将烟归还何某后,却迟迟未再收到补货,联系何某退款也无果,双方发生争吵,周某便报警求助。
民警深入调查发现,周某所说的“电子烟”是一种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随后,民警将周某移交该分局禁毒大队进一步调查,民警根据周某的供述会同情指中心一路追查,成功抓获何某,当场缴获“上头电子烟”56个。
经查,何某、周某分别对其贩卖、吸食“上头电子烟”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人员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