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一男子连续两年考教师在面试环节折戟,心灰意冷之下轻信网友彭某可“找关系”包过,不料掉进诈骗陷阱。同时,该男子将“找关系”包过的“好消息”告诉朋友,最终导致4人被骗16.5万元。
日前,经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文/马小贵 毛志伊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轻信“有关系”
家住永新县的段某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中学教师,大学毕业后一边打工一边学习,并顺利考取教师资格证,而后踏上考编之路。
2023年3月,段某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了一条标题为“学历低也可以进国企”的消息,主要内容为:有5个名额的国企岗位直签,可立即安排面试上岗。连续两年考教师失败的段某加了对方(彭某)的微信,并告知自己的相关情况。
“面试要找关系,不找关系是不会被录取的。”来自莲花县的彭某自称在当地开了一家公司,如果段某想成为教师,交15万元可以包过。
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结束后,段某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朋友陈某,陈某同样是多年考编失败,两人商量后决定前往莲花县找彭某帮忙。
2023年3月22日,段某和陈某如约来到莲花县,在一个陶瓷店见到了彭某。彭某称,如果两人入围面试,每人只需交6万元即可包过,但每人要先交3万元定金,余下的3万元等面试通过后再支付。
笔试成绩公布后,段某顺利进入面试,当即联系彭某。“帮忙的那位领导来头很大,在南昌某大学里面开了一家公司。”彭某让段某到南昌当面签合同。
2023年4月28日,段某在朋友郭某陪同下前往南昌某大学找到了彭某。彭某拿出一张收据和承诺书让段某按要求填写并签字,而后又拿出一张印有微信二维码的图片让段某扫码交3万元定金,并叮嘱段某过几天去某机构参加面试培训。
“既然是找关系,怎么还要参加面试培训?”段某纳闷道。
彭某说:“因为领导跟培训公司也是有关系的,培训是免费的,到了那里直接报名字就可以,那边会安排好。”
几天后,段某来到某机构参加培训,发现果然不收费,更加相信彭某“有关系”,于是将彭某的微信推荐给了为考教师资格证而苦恼的熊某。
在段某参加培训时,彭某联系没有入围面试的陈某,称其认识一个退休的领导,只要交6万元就可以帮忙调剂岗位进入面试,保证考上教师,并把段某交了3万元定金的事告诉了陈某。
2023年5月5日,陈某、熊某分别抵达南昌。段某带着陈某、熊某在某大学里找到了彭某,彭某重复之前的操作,与所谓的领导见面后开始收钱。当天,陈某交了2万元定金,熊某交了1.5万元定金。
2023年6月6日,想从新干县调回老家宜黄县工作的郭某到南昌找彭某,一番讨价还价后,彭某答应先收1万元定金,事成之后再付余下的钱,并签了合同。
“希望”破灭
2023年5月1日,段某联系彭某催问事情办理进度。彭某称,再打点关系就可办得快一点。段某信以为真,又按彭某要求转了1万元。
一周后,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围人员名单公布。见名单中没有自己的名字,陈某急了,当场质问彭某。彭某解释:“不用参加面试,直接把你补入到体检环节后录取。”
过了几天体检名单公布,既没有段某,也没有陈某。对此,彭某解释:“领导出事被抓,这段时间要避风头,他会通过关系直接把段某和陈某弄进永新县教师队伍。”之后,深陷骗局的段某又按彭某要求转了7万元。而接下来的日子里,段某和陈某不断联系彭某追问事情办理进度,彭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与此同时,报考特岗教师的熊某在彭某忽悠下又交了1万元定金。
2023年6月14日,段某再次联系彭某时,彭某称这件事马上就搞定了,并找借口向段某借了3万元。
2023年6月25日,被逼急了的彭某约段某见面。彭某称,“李书记”正在和领导商谈段某进教师队伍的事,只需静等消息即可。
几日后,段某查询《永新县2023年高中教师及初中特岗教师招聘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公告》,依旧没有看到自己和陈某的名字,于是叫上陈某一起报警。
东窗事发
2023年7月3日,彭某在永新县一饭店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彭某无正当职业,曾于2020年以“找关系”为由帮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并减轻刑罚,诈骗他人钱财2万余元,2021年10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出狱后,彭某认识了某教育培训公司的老板,于是以该公司招生业务员的身份重操旧业,以“帮忙找关系”为幌子继续诈骗他人钱财。
彭某口中的“李书记”其实是彭某的同乡好友李某,其绰号叫“李书记”。彭某把李某骗到永新县城吃饭,而后又找借口让其当了一回“演员”。李某对彭某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并不知情。
承办检察官认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诈骗罪,系累犯。日前,经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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