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政 郭俊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强)2023年10月30日,新法治报刊发了《恶犬伤人监管缘何“掉链子”?》一文,针对近年来多起烈犬伤人现象折射出的伴侣动物立法空白,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讨论、建言。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雷峻峰结合本报报道以及调研实际,提交了《关于制定饲养伴侣动物管理条例的建议》,建议在涉及养犬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基础上,制定伴侣动物管理和保护的地方条例,让养宠行为有法可依。
近日,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与省住建厅就雷峻峰代表的建议作出了回复。
据回复内容,省公安厅正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养犬管理法治建设,九江、新余等地正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启动专项立法工作,南昌市正在推动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则在回复中称,2023年启动了《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的修订工作,重点完善犬猫防疫管理制度和技术规定,拟增设犬猫防疫管理条款,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养犬登记、外出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并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增设未按照规定做好饲养犬只防疫工作的处罚条款,规定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据悉,《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同样被列入我省2024年立法计划的《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将增设饲养犬、猫管理和防疫相关条款,省司法厅正在开展相关立法项目调研和审查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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