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谢梦丽报道:近日,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卷烟案,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查获各类卷烟2703条,涉案价值400余万元。
假烟查获现场
据介绍,2024年4月初,芦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匿名举报称:黎某在芦溪县南坑境内分销假烟。接到线索后,萍乡公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联合芦溪县烟草专卖局开展线索核查,经过近2个月的侦查,一个销售、运输、储存假烟的犯罪链条很快浮出水面。
“该犯罪团伙组织严密,不法分子苦心组建起分工详细的网络结构,其网络成员多为家族中的成员。他们都具备一定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段隐蔽。运送假烟时间均为凌晨之后,且交易地点均选择人迹稀少地段,提前布控及现场抓捕难度较大。”据专案组民警介绍,本案分销到萍乡本地的假冒卷烟对象并非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商户,而是流向麻将馆、农村酒席等特定群体,后续难以有实物进行固证。
掌握相关情况后,专案组在相关警种部门的合成侦办下,确认嫌疑人黎某、刘某的身份信息。根据多项数据比对,确认黎某和刘某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多次进行违法卷烟交易,在该制售假烟违法犯罪团伙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随后,专案组从黎某、刘某的销售网络入手,寻找上下线关系,逐步摸清了涉案团伙的基本框架及人员分工。
4月7日,犯罪分子再次进行假烟交易时,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对假烟储存点及嫌疑人、涉案车辆全部布控,在嫌疑人全部进入布控范围后,一举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查获仓储窝点2处,现场查获卷烟2703条、卷烟打码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当场收缴货款9万余元。
经查,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黄某、付某先后6次从外省购进假烟销售给黎某和刘某,黎某和刘某将低价购进的假烟分别存放在刘某家中和芦溪县南坑镇某小区仓库(马某家中),再由黎某、刘某销售至萍乡芦溪县、安源区、湘东区等地。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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