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791-86849275
广告热线
0791-86847125
江西新闻网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江西新闻网  >  案情速递
古树之死
宁都县一团伙蓄意毒害古树牟利 4人获刑
2024-12-18 09:13:56    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
编辑:舒小露    作者:江国稳
字体:   | 评论(
投稿邮箱:djwxxgj@163.com  
新闻热线:0791-86849275(欢迎拨打,一经采用,即付薪酬)
订江西手机报:电信、联通用户发短信JX到10626655,移动用户发短信JXP到10658000,3元/月
爆料投诉请进入大江论坛 问政江西

    嫌犯指认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小丹 曾国青 陈涛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江国稳)树干被钻孔,究竟是在治病还是下毒?百年古树枯萎死亡,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采伐手续齐全,“诚心”收购,是属正规买卖,还是蓄谋已久的局?

      11月25日,经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一起蓄意毒害古树牟利案正式生效。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以曾某生为首的4名被告人不同的刑罚。

      古樟树离奇死亡

      “嗡嗡……”2023年6月22日10时许,刚从家中出门倒垃圾的宁都县青塘镇某村村民徐兰华(化名)听到村头老樟树下传来一阵持续不断的异响。远远地,徐兰华看到老樟树旁停着一辆白色汽车。当其走近时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正在樟树背后用工具钻树,还有另一名男子站在汽车旁边望风。虽然感觉奇怪,但徐兰华并未多想,倒完垃圾便选择了返回。

      回家后,徐兰华将看到的情况告知了丈夫,两人猜测,对方应该是在给老樟树打营养液。随后两天,当徐兰华下地干活再次路过这棵老樟树时,她好奇地来到樟树后查看,发现在樟树的树蔸上钻有几个孔洞。想起之前的猜测,她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到了同年10月左右,原本枝繁叶茂的老樟树,却出现了树叶全部脱落,树干也呈现枯败的状态。意识到古樟树可能“生病”了,有村民还联系了当地林业部门,希望专家能救活这棵古樟树。

      县林业局的专家来到现场查看后表示,古樟树已难以救活,并通过树兜上的孔洞猜测樟树之死可能是人为导致。

      当年12月底,该村村小组组长来到村民家中,告知村民们古树已死,担心树枝掉落砸伤行人,决定将古樟树砍伐出售,并拿出“申请书”要求村民签字表决。

      “我不同意,这棵古樟树是我们村的标志,对它已经有感情了,不能看着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有部分村民拒绝签字,认为古树之死属人为毒害,并报了警。

      4人获刑

      经侦查机关介入调查,通过村小组组长找到了要购买这棵老樟树的嫌疑人何某甲。据其透露,负责给古樟树打孔洞的人便是曾某生。

      原来,2023年4月,曾某生从另一名嫌疑人何某乙处获悉,在宁都县青塘镇某处有一株活着的古樟树,两人便与何某甲商议,决定将这棵古樟树下药毒死,再通过办理采伐手续,联系收购,最后再高价转卖,以此来获取利益。

      去年6月22日,曾某生、何某甲、何某乙3人,每人出资700元作为“启动资金”。在7月至10月期间,多次雇佣卢某某开车,深夜前往该村,采用人工打孔并灌注农药的方式,逐步将该古樟树毒死。之后便安排与该村村小组组长熟悉的何某甲,打听收购古樟树的事宜。2024年1月,曾某生、何某甲、何某乙3人再次与村小组组长协商,最终商定以2.5万元的价格收购该棵古樟树,并支付了3000元的定金。

      2024年4月13日,4名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经鉴定,案涉古樟树树龄为310年左右,古树等级为二级。此外,被告人曾某生等4人还曾以同样方式毒害了另外4株活古樟树,并将毒死的古樟树采伐出售,共计非法获利8.99万元。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对曾某生、何某甲、何某乙、卢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11月11日,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生、何某甲、何某乙为牟取非法利益,合伙商议采用先毒害后采伐的方式危害案涉古樟树,3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是分工合作,没有主次之分。被告人卢某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处曾某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处缓刑期间,数罪并罚)。何某甲、何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各1万元。卢某某因参与3起毒害古树案,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新法治报
    更多相关新闻及资讯请下载大江新闻客户端。
          
      相关新闻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娑擃厼娴楁禍杞扮箽
       
      - 电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