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晨欣)1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为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从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完善分区管控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19条重点任务,突出省情特征,提出探索“两山”转化新通道、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发展、服务“1269”行动计划和“十百千万”工程、强化化工园区以及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等特色任务。
近年来,我省建立了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目前,我省已建立由省域、市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组成的1个省域总体管控要求、11个市域管控要求、全省109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实现了“一单元一策略”管控。全省划定的1093个环境管控单元中,包括优先保护单元282个、重点管控单元566个、一般管控单元245个,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6.48%、24.67%和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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