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由新法治报社和江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835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南昌市青云谱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开展“商有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公益律师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分析案例,帮助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防范消费陷阱等。
◎文/图 万仕君 新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方维芳
答疑解惑
法治宣传共筑满意消费
“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该怎么找商家赔偿?”“出国留学如何进行学历公证?”活动现场,南昌市青云谱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针对商品质量瑕疵、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常见消费问题以及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向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为群众解答问题,重点解读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时,如何通过协商、调解、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的快检服务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他们带着刚购买的蔬菜、水果等食材前来检测。工作人员从样本采集到结果判断,每一个步骤都细致入微,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等待15分钟即可出检测结果。”工作人员边操作检测仪器,边向围观群众解释。等待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向大家介绍了如何辨别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如何正确清洗蔬菜水果等实用技巧。“你送我检”活动不仅让消费者见证了食品安全的检测过程,也增强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除了提供快检服务外,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了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手册,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行政复议的作用、意义、举措等内容,让群众认识到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
在公证法律服务咨询台,工作人员提醒群众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保留购物凭证,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善于运用公证手段进行维权,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直播间买到假货,该怎么索赔?”“买了预付卡后,老板失联了,怎么办?”在公益律师咨询台前,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4名律师耐心地解答大家的疑问,并结合典型案例,普及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派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时刻保持警惕,明辨消费陷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发放普法调查问卷、消费者权益相关宣传资料共6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遇上消费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
“我在某平台直播间购买了壶身刻有‘某大师刻’字样的紫砂壶,但收货后却发现该紫砂壶与某大师的真品存在一定差异,于是与直播间联系,要求其退货退款,但直播间经营者坚称该紫砂壶确实为某大师刻字,不同意退货退款,我该如何维权?”陈女士咨询道。
“如果该紫砂壶确实非某大师的真品,那么直播间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让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汪茹微称。
直播购物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喜爱的消费方式。汪茹微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直播购物的过程中,应提高辨别能力,明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避免冲动消费。在购买贵重商品时,应选择信誉好、规模较大的直播平台和商家,并保存好订单信息、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直播回放等重要证据。收到商品后,应立即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无损,是否与直播间的展示商品一致。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等情形,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未果时,可以寻求有关平台介入处理。
“购买的产品不是正品,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吗?”活动现场,蒋先生称,其在某店购买了一部手机,经鉴定,不是正品。
“当然可以。”北京天驰君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颖和顾德麟正好办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并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
据律师介绍,来自安义县的陈某在某电器专卖店购买一套中央空调,总价款32400元,陈某首期支付了24400元,尾款8000元待安装完毕后支付。
安装空调时,陈先生发现空调没有条码、控制面板没有正品标识,便拨打官方售后电话咨询,却发现其购买的空调无法享受官方售后服务。于是,陈先生要求某电器专卖店先解决有关问题,并赔偿相应损失。
某电器专卖店坚称空调是正品,要求陈某支付尾款,否则将拆除空调。
后经官方鉴定,陈先生购买的空调机身条码、铭牌信息等多处损毁,与正品存在显著差异。
在专卖店买的空调却不是正品,陈先生便将该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顾德麟解释:“最后,法院认定某电器专卖店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谎称商品为正品,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进行赔偿。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充值预付卡要理性
“我在一家宠物店一次性充值了8000元,结果才用了2次,宠物店就关门了,卡里的钱退不回来,老板也联系不上,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吴女士向北京观韬(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昕咨询。
夏昕立即询问:“你办卡时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拿到相关的收据、发票?”
“当时,宠物店老板只给了我一张收据,但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发票。”吴女士表示。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因为缺乏其他书面证据,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不过,你仍然可以通过收集证据,找到与店铺相关的证据,比如宣传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你确实充值了预付卡。尝试通过其他渠道找到老板或员工联系方式,要求退款或说明情况,实在联系不上的话,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如果金额较大且商家拒绝退款,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夏昕建议。
夏昕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卡消费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有效期、退款条款等细节,保留相关的收据和发票。千万不要一次性充值过多金额,尽量选择小额预付,降低风险。如果发现商家经营状况异常,比如频繁更换员工、服务质量下降等,要及时使用卡内余额或申请退款。
普法小课堂
写差评被辱骂能否提起诉讼?
金先生:今年春节期间,我在某网站上预订了某公司的民宿客房。入住后,我结合自身体验对该民宿作出二星评价,后将评价改为一星,却遭到“恶意引导、恶意差评、威胁炒作、实属缺乏心智、为人不厚道”等辱骂。我能否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
汪茹微律师:可以起诉,要求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消费者享有对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基于事实在社交网络上发表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只要不存在恶意诋毁、诽谤等情形,就不会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真实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在经营者恶意攻击、评价消费者时,消费者应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商家不允许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如何维权?
黄女士:我在某直播间购买了一双鞋,明明说好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后期跟商家沟通未果,对方不允许我退货退款。我该怎么办?
夏昕律师:你完全有权利退货退款,消费者如果采用网络、电视等方式购物,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进行无理由退换。预售商品也同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如果经营者拒绝退换货的,消费者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平台投诉,保留直播间的宣传截图、聊天记录、订单信息、退货申请记录等,也可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快递包裹丢失怎么办?
王女士:快递在运输中出现差错,我购买的金手镯未收到,该怎么办?
魏颖律师:如果确认快递包裹已经丢失,买家可以申请延迟收货,同时要求卖家重新发货,也可以向卖家申请退款。此外,还可以通过收集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截图、商品购买凭证或价值证明、与快递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便维权。对于贵重的物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保价,避免快件丢失维权困难,签收方在签收物品时,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