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耀文 实习生黄雯倩)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引导金融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农行江西省分行发布《江西省“惠农农田贷”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惠农农田贷”试点。
“惠农农田贷”发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全国、全省系统名录的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户等。
根据方案,农业银行对参加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含“先建后补”项目)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贷款必须用于直接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的材料购置、设备租赁等费用。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亩均1000元。
方案还提出,将分年度对市县两级实际贴息支出予以奖补,中央财政按60%进行奖补,省级财政按30%进行奖补,其余10%由设区市、县(市、区)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各设区市确定)。中央财政对单个项目的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省级财政对单个项目的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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