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报·赣法云讯 (陈宇梦 记者江国稳) “没想到被冒名顶替结婚了12年,以后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当事人李小花(化名)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近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解决了一起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
今年6月,贵州女孩李小花与男友打算登记结婚,却意外得知自己“已婚”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这个结果让两人始料未及。
对于这个多出来的“丈夫”邱某,李小花并不认识。为了能尽快解除这起“错误”婚姻。李小花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但未获支持。随即她向宜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托与检察机关建立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受案后,前往宜黄县找寻邱某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2013年,邱某确实与一名叫“李小花”的女子在宜黄县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李小花”便以去外地务工为由离开了宜黄,随后彻底失联。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与邱某登记结婚的“李小花”,其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与贵州的李小花完全一致。但经邱某家属辨认照片,二人样貌存在明显差异。由于无法联系“李小花”,邱某也始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办理离婚手续,陷入“婚离不了、证销不掉”的困境。
为查明真相,承办检察官远赴贵州李小花户籍地派出所核实其户口登记情况。经调查证实,与邱某结婚的“李小花”提供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户口簿系伪造,其真实身份不明。本案由此确认为一起“伪造他人身份信息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案件。
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案件负面影响,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向宜黄县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重新审查并依法撤销邱某与“李小花”的婚姻登记证件。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与推动下,行政主管部门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全面复核。近日,作出撤销邱某与李小花婚姻登记的决定。不久,李小花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李小花激动地向检察官说。至此,这起横跨12年、牵涉两地的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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